山东: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 整改突出问题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务院安委办督导组在山东督导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发现的突出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迅速整改落实,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主要领导研究部署 分管领导靠上抓好落实
《通知》指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的极端重要性,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从讲政治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好本地区、本部门、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靠上抓好落实,高标准、严要求纵深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 立即开展一次“回头看”
《通知》要求,要坚持立说立改,确保大检查不走过场。针对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督导组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各市、县(市、区)政府和企业大检查方案是否有针对性,是否有可操作性;是否按时完成大检查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第一阶段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第二阶段工作;所有企业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隐患整改记录是否完整;对前期检查发现的所有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停产整顿的企业是否在停产整顿期间仍然进行生产作业;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是否严格规范,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健全落实等。对照问题立即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确保大检查扎扎实实。
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 惩治一个、震慑一片
《通知》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狠抓隐患整改。采取突击检查、、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停供民用爆炸物品、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聚焦“五个一批”: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和防范措施的落实,达到“惩治一个、震慑一片”的效果。
隐患整治不彻底 将通报批评严肃问责
《通知》要求,要坚持考核问责,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督查及考核工作。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认真做好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准备工作的通知》(鲁安发[2017]25号)要求,认真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9月份组织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及考核工作。在综合督查及考核中,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要通报批评,严肃问责。对大检查期间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依法严肃处理。
编辑:温伟伟 责任编辑:胡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