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重污染天气下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紧急通知  

21.12.2016  12:37
各县(区)农业(农发)、农机局:

        近期,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空气质量连续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要求,请各单位按照自身部门职责,切实做好冬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主要要求如下:

        一、加强督导检查,严防秸秆焚烧。 要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督导检查,重点防止秋季农业生产后堆放和储存的秸秆再度焚烧,对于违法违规焚烧秸秆的,要及时予以制止并公开曝光,出现重大事故的,要及时上报。

        二、完善应急机制,积极配合协调。 要继续完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应急机制,及时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要积极配合当地的环保、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监察监测;要加强同基层镇(街道办)、村(居委会)的协调沟通,形成多级联动优势,切实杜绝由于焚烧秸秆造成污染危害。

        三、加大宣传力度,严格考核奖惩。 要坚持不懈抓好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的宣传引导,通过各种媒体向群众宣传冬季焚烧秸秆的巨大危害。近期,市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将加强对各县(区)冬季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的督导考核,考核结果将直接与年度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奖励资金相挂钩,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

        济南市农业局

        2016年12月21日

 

来源:    济南市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