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妇女发展“十二五”:公务员女性占比达23.4%
日前,山东省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完成了对全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终期评估。评估报告显示,五年来,我省确定的主要目标均基本实现,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得到充分落实。
卫生教育等主要目标超国家终期目标
评估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省常住人口9847.16万人,其中女性人口4816.25万人;0-4岁人口582.95万人,其中女性265.87万人;3-6岁人口451.23万人,其中女性203.2万人;0-17岁人口1937.79万人,其中女性865.3万人。
山东省妇女发展“十二五”规划可量化目标基本达标,卫生、教育等领域的主要目标超过国家终期目标,不可量化目标基本实现。7个领域54项主要指标中,49项已达标,2项不达标(“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妇女比例不低于35%”,2015年为32.55%;“市、县(市、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各至少配备1名女干部,并逐步增加”,2015年为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94.9%,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93.43%),3项无数据支持(“减少妇女心理问题和精神疾病的发生”“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中妇女比例逐步提高”“职工代表大会中妇女比例逐步提高”缺项),达标率为96%。
山东省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可量化指标基本达标,卫生、教育等领域的主要目标超过国家终期目标,不可量化目标基本实现。五个领域52项主要指标中,48项已达标,1项不达标(“设区市和80%以上的县(市、区)建有一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3项无数据支持(“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中小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和及格率达到90%以上”“培养儿童的阅读习惯,增加儿童图书阅读时间和阅读量”),达标率为98%。
人数超过男生
2015年,我省妇女平均受教育年限达8.39年,比增加0.7年。女性在教育领域实现与男性平等的权益,规划确定的各项教育目标全面实现。
九年义务教育继续保持全面普及,“十二五”时期,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保持在99.99%,初中阶段毛入学率多年来一直在100%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逐步提高到97%以上;高中阶段教育得到较好地普及。2015年普通高中女生在校生占比达到73.6%,全省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4%;高等教育中的女性人数比重连续增长,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中女生比重由2010年的52.0%增长到54.8%,研究生在校生中女性比重由2010年的53.5%增长到55.4%,女性受高等教育的人数全面超越男性。
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2015年全省共有幼儿园18648所,在园幼儿(含学前班)271.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为82.0%,比2010年提高14.7个百分点。全省共有小学专任教师39.6万人,小学生师比为17.0︰1。全省普通初中专任教师26.5万人,普通初中生师比为11.7︰1。中小学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8%以上的规划目标。2015年,全省有各类家长学校84423所,比2010年增加20089所,家庭教育受到更多儿童家长的重视。
女性就业比保持在44%以上
2015年,全省就业人员6632.5万人,其中女性2940.9万人,占就业人员的44.3%。五年来,全省就业人员中一直保持在44%以上。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回升到35%以上,新增城镇就业女性286.9万人,专门为女性提供创业服务100多万人次,实现女性创业59.9万人。
妇女获得经济资源的平等权利和机会得到较好保障。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3.7万人,其中女性18.6万人,占42.7%,低于50%的规划目标;创业人员中女性比重基本保持在30%以上,当年农村劳动力输出127.5万人,其中女性52.3万人,占全部劳动力输出的41.0%;人社部门直管的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术培训123.4万人,其中女性占44.1%,农村妇女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累计60万人次。
公务员中女性占比23.4%
省、市、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得到加强。2011年换届后,省、市、县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全部达到100%。2013和2014年,由于女干部提拔、交流等原因,市级党委和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有所下降。
2015年,在912名省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为21.8%,比2010年提高5.6个百分点,省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为22.9%,比2010年提高1.5个百分点;配备女性成员的居委会、村委会均达100%,女性成员比重分别达到33.0%和28.6%,女性担任主任的居、村委会占比分别提高到36.1%和14.2%,比2010年分别提高8.4和7.5个百分点。
女干部所占比例逐步提高。2015年公务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23.4%,比2010年的19.4%提高4.0个百分点,县处级公务员女性比例提高到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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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出炉的全省妇女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终期评估显示,“十二五”期间,全省投入3.57亿元用于妇女儿童医疗机构能力建设,构建起了保障妇女儿童健康的公共卫生服务网络。
孤儿和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每人每月不低于720元,机构养育孤儿每人每月不低于1200元,困境儿童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全省投入600万元为孤儿免费查体,投入公益金和政府配套资金近7000万元免费救治先心病、白血病儿童。省财政拨款3150万元,建立妇女儿童家园427个;以政府出资为主、社会募捐为辅的形式,建设活动站2800余所。
全省加快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17个市全部建立儿童福利机构,并设有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基地。2015年,城乡各种收养性福利单位数2047个,其中专门收养儿童的福利机构18个。收养性福利机构集中收养18.2万人,儿童福利机构和家庭收养登记儿童5646人,其中集中收养孤儿3232人。民政部门救助各类儿童4482人次。
2015年,孕产妇孕早期检查率和产前检查率分别达到93.1%和95.4%,住院分娩率达到99.9%,全省孕产妇普遍选择住院方式分娩。
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大幅降低。2015年我省婴儿死亡率为4.8‰,比2010年降低2.9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6.0‰,比2010年降低3.1个千分点。
2015年,获得法律援助的妇女人数达到20757人,是2010年的2.0倍。全省已经建立工会的基层企业中,签订了《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比重达到99.8%。建立家暴妇女儿童救助(庇护)机构37个,对家暴等侵害妇女权益的110报警受理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