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院三年受理1510件破产案件 妥善安置10万人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2月25日讯 (记者 张敏敏) 25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近三年全省法院破产审判工作情况,发布全省十大破产典型案例。记者获悉,2017年-2019年12月,全省法院共审查破产案件1828件,受理1510件,审结737件,依法妥善化解大量企业不良资产,保障债权人最大限度实现债权,妥善安置职工10万余人。
山东省法院副院长张开兴介绍,全省破产审判工作主要呈现出破产案件数量增势明显、破产案件地区分布不均、申请主体以债务人为主、破产企业体量较大、破产企业产业集中度高、破产救治功能得到有效发挥等六大特点。
2015-2017年,全省法院破产案件收案数量较为平稳,分别为235件、191件和222件。2018年全省法院收案762件,结案369件,同比分别增长了243.24%和283.72%。其中,破产重整、和解收案277件,占全部破产案件的36.35%。2019年1-12月,收案526件(破产清算318件、破产重整190件、强制清算18件),结案290件。虽然2019年全省破产案件收案数量有所下降,但随着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及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推进,预计全省范围内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数量将持续保持高位运行。
从全省各地法院近三年审理破产案件的情况来看,收案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地区分别为东营(221件)、滨州(135件)、淄博(128件)、德州(128件)、威海(111件),上述五个地区破产案件收案共计723件,占全省收案总数的47%。结案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地区分别为东营(103件)、威海(62件)、日照(53件)、临沂(52件)、滨州(45件),其中东营、滨州、威海法院破产案件收、结案数量均位居全省前五位,而聊城、泰安、枣庄等地法院破产案件收、结案数量均较少。
从近三年申请破产审查的主体类型看,债务人申请986件,占比56%;债权人申请706件,占比40%;其余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和金融监管机构申请。随着市场化破产进程的加快,债权人申请启动破产程序将逐渐增多。此外,从破产申请审查结果看,严格依法受理各类破产案件,裁定本院及下级法院受理1429件,占比89.60%;裁定不予受理93件,仅占5.83%。
2017年以来,常林集团、洪业集团、大海集团、晨曦集团等在全省具有较大影响的企业先后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这些企业共同特点是企业规模大、职工人数多,均为当地支柱型产业。各级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始终坚持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截至目前,常林集团、洪业集团、大海集团、晨曦集团的重整计划均已被法院裁定批准通过,通过破产重整促使企业转危为安。
目前,全省破产企业主要集中在化工、轮胎、制造、建筑、房地产等产能相对过剩和资金杠杆相对较高的行业,并呈现较强的地域特点,如东营的化工、有色金属、轮胎、橡胶行业,邹平的铝业、新能源、金融,威海的房地产等行业,都与产业结构调整息息相关。淄博法院受理的40起“僵尸企业”破产案件中,有30起分布在煤炭、钢铁、矿业等“三高两低”行业。
值得注意的是,济南中院审理了本地冷饮行业知名品牌济南群康食品有限公司和解案,青岛中院审理了山东最大船舶企业青岛造船厂、青岛扬帆船舶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淄博法院审理了山东金顺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等。该批案件的妥善审结,使得一些仍具有市场价值的困境企业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实现了土地、房产等资源要素的重新有效配置。
编辑:邱忠珲 责任编辑:温伟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