邹城市绿化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镇村绿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

25.10.2014  18:59

为落实邹城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市加快生态美丽邹城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全市镇村绿化水平,邹城市绿化委员会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镇村绿化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的意见》。《意见》明确镇街绿化以镇街驻地、休闲绿地、主要街道、河渠两侧绿化和围镇林建设为重点;村庄绿化以村村通道路、村内主次街道、绿荫广场、农户庭院、沟渠绿化和围村林建设为重点。要求绿化示范镇村的建设遵循严格标准、规划引导,生态优先、以人为本,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科学统筹、集中连片,明确责任、严格管护五个方面的原则。计划2014-2015年全市20%的镇村达到济宁市级绿化标准,30%的镇村达到邹城市级绿化标准;到2018年底,全市70%镇村要按照标准开展镇村绿化工作, 25%的镇村达到济宁市级绿化标准,40%的镇村达到邹城市级绿化标准;到2020年,全市90%镇村要按照标准开展镇村绿化工作,30%的镇村达到济宁市级绿化标准,50%的镇村达到邹城市级绿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