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举办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

15.09.2017  19:26

  9月14日,我委在济南举办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班,通报前期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项督查情况,解读《山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分析实际案例,对下一阶段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委妇幼处和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负责同志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随着出生医学证明的普及使用,逐渐被社会其他领域广泛应用,也承载了越来越多的社会功能,这对证件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近期,我委整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近年来出台的系列政策文件,在广泛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后,联合省公安厅出台了《办法》,为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培训班上,委妇幼处相关负责同志对《办法》进行了详细解读,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和省证件办负责同志对相关案例进行了分析,并就有关问题进行了现场答疑。下一步,我委将指导各地加大培训力度,创新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合作,不断推动全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市卫生计生委业务主管科(处)主要负责人;各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管理人员和签发人员;驻济委属(管)医疗机构管理人员和签发人员等共计约90人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