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全力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近日,临沂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审议《2016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充分肯定审计整改工作,认为审计整改措施有力,审计整改效果明显,并专门对审计整改报告作出审议意见,提出三项要求。
一是全力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发挥好审计机关职能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全力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机关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切实帮助审计机关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为开展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接受和积极配合审计监督,切实将审计问题的整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公检法、发展改革、财政、国资、税务、金融等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平台,为审计机关提供必要的工作协助,全力抓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审计机关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发挥好审计职能。坚持独立审计,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勇于碰硬,敢于担当,坚持客观公正,依法审计,经得起检验。坚持廉洁审计,严格纪律,全面提升审计干部队伍政治业务素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规范有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强化问题整改,落实责任。要明确整改责任,将审计问题落实到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强化整改督导,市人大常委会将加强对审计整改的督促检查工作,市审计局要加强整改指导和整改情况的收集、反馈工作,并在适当时机开展“审计整改回头看”活动。要严格责任追究,根据问责制度和问题的性质及严重程度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是以审计问题为导向,完善财经管理制度。要加强制度建设,财政部门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加强财政制度研究,完善财政管理规章制度;各部门单位要完善内部控制和管理,健全内部制约和控制体系。要积极稳妥地推进预算和审计结果公开,保障财政资金阳光运行。要加强教育培训,定期组织对财会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增强财经法纪意识,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认真贯彻落实好预算法。(郑时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