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人大常委会要求强化审计整改 促进财经纪律根本好转
最近,临沂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对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常委会一致认为,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问责力度,提出积极可行的审计建议,在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维护正常财经执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受体制、机制和管理理念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一些单位会计基础薄弱、“三公经费”控制不严和屡查屡犯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认真进行整改,有效促进财经纪律根本好转。一是严肃财经纪律,督促查出问题的整改。要对查出问题逐项提出整改要求,提高被审计单位的财经法纪意识,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意见。对于屡查屡犯的单位,要强化行政问责,严明财经纪律,督促完善规章制度。对于体制机制原因造成的问题,要加强调研和系统研究,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从源头上杜绝问题发生。市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将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切实抓好部门单位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要与财政部门协同配合,发挥“审、帮、促”的职能作用,定期对部门单位财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财经纪律教育,不断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法纪观念,增强依法依纪履职的自觉性。三是加强对全口径预算和非税收入方面的审计监督。要将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全部纳入审计监督范围,完善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审计制度,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要结合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强化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审计监督,切实把全部政府性收入关进预算制度的笼子里。
临沂市201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共对市财政局、市发改委等47个部门单位进行了预算执行或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审计单位130个;对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征管、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等9个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或调查,涉及部门单位2246个。查出问题资金50亿元,增加财政收入7.8亿元,减少财政拨款和归还原渠道资金11.1亿元,向有关部门移交违纪违规问题线索31起,在保障经济平稳健康运行、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梁化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