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市城乡建设委建筑业与房地产业
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
通 知
济建发〔2016〕22号
各县(市)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建设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尽快推进我市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委建筑业与房地产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公布如下:
建筑业管理处:负责牵头推进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用信息平台”)搭建,并牵头做好与省住建厅建筑市场诚信与监管一体化平台的系统对接;负责按赋分权重在职责范围内制定与建筑市场、施工现场相关的信用评价标准(包括评分项目、评分规则等);负责做好本处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开发;负责职责范围内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价、公布、应用、异议受理等工作。
质量安全管理处:负责按赋分权重在职责范围内制定与建筑市场、施工现场相关的信用评价标准(包括评分项目、评分规则等);负责做好本处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开发;负责职责范围内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价、公布、应用、异议受理等工作。
招投标监管处:负责制定招标投标指引,在评标赋分中引入诚信综合评价结果的具体应用;负责更新招标文件范本,指导招标人利用诚信综合评价成果编制招标文件;负责做好本处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开发; 负责职责范围内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价、公布、应用、异议受理等工作。
建筑节能与科技处:负责按赋分权重在职责范围内制定与建筑市场、施工现场相关的信用评价标准(包括评分项目、评分规则等);负责做好本处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开发;负责职责范围内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价、公布、应用、异议受理等工作。
市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站:负责按赋分权重在职责范围内制定与施工现场相关的信用评价标准(包括评分项目、评分规则等);负责做好本单位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开发,并做好与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对接;负责职责范围内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价、公布、应用、异议受理等工作。
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按赋分权重在职责范围内制定与建筑市场相关的信用评价标准(包括评分项目、评分规则等);负责做好本单位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开发,并做好与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对接;负责职责范围内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价、公布、应用、异议受理等工作。
市建筑业养老保障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按赋分权重在职责范围内制定与建筑市场相关的信用评价标准(包括评分项目、评分规则等);负责做好本单位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开发,并做好与全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数据对接;负责职责范围内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价、公布、应用、异议受理等工作。
市城乡建设委清欠办:负责按赋分权重在职责范围内制定与建筑市场相关的信用评价标准(包括评分项目、评分规则等);负责做好本单位相关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开发;负责职责范围内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价、公布、应用、异议受理等工作。
房地产开发管理处:负责推进全市房地产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负责制定房地产市场信用评价标准(包括评分项目、评分规则等);负责做好本行业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开发;负责本行业信用信息采集、录入、评价、公布、应用、异议受理等工作。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