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丽、张伟任威海副市长 威海多部门人事调整

01.02.2017  00:07

  1月25日,威海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决定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事项。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茂德主持全体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建军、毕礼伟、季恩远、丛培卿,秘书长于开禄出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于开禄关于提请决定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报告,听取了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向阳提请的人事任免案。会议经过审议,决定任免了市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并组织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刘茂德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通讯员任达)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2号)

  威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惠的提请,决定任命:

   杨丽为威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伟为威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3号)

  威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张波辞去威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4号)

  威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惠的提请,决定任命:

  王治强为威海市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局长;

  毕建康为威海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肖怡为威海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陈学凯为威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5号)

  威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向阳的提请,决定任命:

  宫云举为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宋光为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李少波的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黄宗殿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宫云举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赵欣的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6号)

  威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定:

  接受马英川辞去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请求。依法由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报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批准。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87号)

  威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根据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

  王锡友为威海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依法由威海市人民检察院提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报请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特此公告。

  威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