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启动定点健身消费场所申报

05.05.2016  15:25

  4月28日,威海市体育局、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威海市国资办联合印发了《威海市社会保障卡和市民卡定点健身消费场所申报标准》(下称《标准》)及配套的《威海市社会保障卡和市民卡定点健身消费场所合作协议》、《威海市社会保障卡和市民卡定点健身消费场所申报(年审)表》,这意味着健身场所经营者5月份可正式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市民最迟7月份就可用社保卡和市民卡到定点场所支付健身消费。

  《标准》明确规定了申报定点健身消费场所的条件:一是要遵纪守法,诚实经营,信誉良好,无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其他组织和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不违背社会道德风尚。二是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民政或工商部门注册,正常运营1年以上。三是综合性健身场馆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游泳等单项健身场地面积应在500平方米以上。四是要配套设施齐全,室内健身场馆设有免费的男女卫生间、更衣、淋浴设施,室外健身场馆设有免费的男女卫生间、更衣间。五是具有3名以上专、兼职持证教练员或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池(馆)须至少拥有1名专业救生员。六是已购买团体意外伤害责任保险,赔偿额不低于100万元/人。七是上一年度未出现违约责任或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文件明确了申报和手续办理程序,市体育局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办,于每年6月10日前对初审合格的健身场所集中开展实地考察,符合条件的,向社会公布。定点健身场所与市体育局签订《威海市社会保障卡和市民卡定点健身消费场所合作协议》后,凭《合作协议》按要求到相应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服务协议,进行网络对接,对外提供社会保障卡定点消费健身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