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建立网格化监管体系
◆本报记者季英德 通讯员李润
山东省威海市近日出台《威海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明确、全面覆盖的原则,通过定区域、定职责、定人员、定任务、定考核,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事项、全环节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构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建立四级网格,责任落实到人
威海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共分为四级。一级网格是以威海市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市政府,环境监管相关部门按职责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任务。
二级网格是以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下同)所辖区域建立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区市政府(管委),环境监管相关部门按职责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任务。
三级网格是以镇(街道)所辖区域建立三级网格,责任主体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明确具体部门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职责,并充实加强环境监管力量。
四级网格是以村(社区)为单元建立四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四级网格可以根据当地实际设立环保监督员,具体承担相应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二级、三级网格可根据监管实际需要,将多个同级行政区合并划为子网格,实现有效监管。一至四级网格要将环境监管的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直接责任落实到人。
市政府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一级网格主体责任人;各区市政府(管委)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二级网格主体责任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明确的具体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三级网格主体责任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要负责人,为四级网格主体责任人。
市政府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在一级网格的子网格内派驻的监管人员,为一级网格直接责任人;各区市政府(管委)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部门在二级网格的子网格内派驻的监管人员,为二级网格直接责任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所明确的具体部门在三级网格的子网格内派驻的监管人员,为三级网格直接责任人;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指派的环保监督员,为四级网格直接责任人。
健全管理机制,严格环境监管
威海市要求,各级网格要按照管理全覆盖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监管网格内部管理、环境执法监督、重点工作督办、监察稽查等环境监管制度并督促落实。各级网格应当建立全方位联动机制,充分利用移动执法、污染源自动监控、“12369”热线、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等系统平台,开展网格监管对象普查,建立“一对象一档案”的监管对象信息库并实时更新。
一级网格直接责任人应当每季度对网格化监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并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对网格内的市控以上重点监管对象进行抽查。二级网格直接责任人应当每月对网格化监管实施情况进行一次调度,并按照一定比例组织对网格内的县控以上重点监管对象、一般污染源和特殊污染源进行抽查。三级、四级网格的直接责任人应当每月对网格内的监管对象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对部分重点监管对象可适当加大检查频次。
各级网格监管机构或监管人员应当对巡查发现和接到的环境案件尽快组织处置,对网格内发生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应当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开展前期处置工作,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一级、二级网格应当依法依规处置网格内的环境违法行为,跨区域或者超越查处权限的应当及时向相应的上一级部门报告或移交移送。
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形成合力
《方案》还进一步明确了环境监管部门职责分工,列出了环保部门、编制管理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等33个部门的相关职责。
威海市成立了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市长担任组长,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要求各区市加强对本辖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实施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各级环保部门和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加强对监管体系运行的组织实施、监督考核等工作。
威海市要求,充分借助“智慧环保”等系统平台,运用视频监控等现代化手段,推进精细化、数字化管理。加强环境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并逐步与省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联网。加强环境监管队伍建设,统筹安排环境保护资金,推动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实行“一级督一级”的督查方式,上级网格要对下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制度不落实、管理对象出现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发生污染事故的,实施行政稽查;对网格监管不认真履行职责或不作为、乱作为的,由监察机关依纪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涉嫌职务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