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婚前借老婆钱买车 离婚后法院判决其还钱
16.08.2015 13:24
本文来源: 半岛网
夫妻之间能不能发生借贷关系?据办案法官讲,随着财产增多、人们的法治意识增强,这种纠纷有增多的趋势。
本报记者 马云云 通讯员 李永康
离了婚,丈夫不认婚前的账了
江美和林帅都是滨州市滨城区人,2007年夏天,两个年轻人相识并确定了恋爱关系。
甜蜜的恋爱时光持续了几年,两人决定携手走进婚姻的殿堂,不过林帅想先买辆车,2012年10月22日,就在两人准备登记结婚前9天,他向未婚妻江美提出,向她借4.5万元用于买车。
想到即将成为夫妻,江美没有拒绝林帅的请求。她把自己存有4.5万元现金的银行卡交给了林帅。林帅当天在ATM机分7次提取现金2万元,在银行柜台提取了现金2.5万元。林帅给江美出具了一份借条,注明借到江美现金4 . 5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如果到期不还,购买的帕萨特轿车就归江美所有。
当年11月1日,两个年轻人登记结婚。美好的生活本应缓缓拉开大幕,但没想到因为感情不和,2013年12月两人协议离了婚,一段婚姻就此了结。婚姻结束了,这4.5万元却成了两人之间的“疙瘩”。在婚姻存续的这段时间以及协议离婚时,两人都没有对这4.5万元进行处理。离婚后,江美找到林帅,催要借款,但林帅总是以各种理由拒绝,并一直开着那辆帕萨特,没有把车过户给江美的意思。
本文来源: 半岛网
16.08.2015 1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