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中区坚持“五字”原则切实做好民族领域和谐稳定工作

17.04.2015  13:28
 

一是立足一个“早”字。对影响稳定的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坚持做到早排查、早分析、早研究预案,抓住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抓早、抓小、抓苗头,确保早发现、早解决。 

二是把握一个“公”字。在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中,坚持以法律和政策为准绳,依法按政策办事,做到一视同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是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防止把一般矛盾当成“民族问题”。 

三是带着一个“情”字。对待群众讲感情,处理问题用真情。对信访户,特别是信访老户随时了解信访动态,处理问题时经常换位思考,不仅注重及时准确化解问题,更注重解开他们的心结。同时,对生活困难的信访户,及时予以帮扶,使其真切体会到党的温暖。

四是着眼一个“准”字。处理矛盾纠纷中“找准病根”,问清矛盾原因,理清纠纷焦点,准确辨别是非,抓住纠纷要害,切准矛盾的根源,对症下药,防止矛盾纠纷在处理上出现偏差导致矛盾升级。

五是追求一个“和”字。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矛盾纠纷中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作用,创新思路,注重引导,机动灵活地化解矛盾,确保和谐稳定。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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