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中国优于西方之道

18.02.2015  01:18

有人说“百善孝为首”或“百善孝为先”,也有人认为孝道是封建糟粕,不该继承,必须剔除。对这些说法,应从理论上予以分析。

  如何理解儒家孝道的基本精神?儒家认为,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父母给的,孝道就是报答父母的养育大恩。《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就是说,青少年时期要保护好身体,减少父母担忧,是孝的开始。“教”字一边就是“孝”,说明教育是从孝道开始的,对少儿教育应从孝道始。从这个意义上说,“百善孝为首”“百善孝为先”是对的。教育应以孝为首先。

  但如果把孝理解为压倒一切善的最高道德,那就可能偏离儒家的基本精神。孝的精神实质,在儒家经典如《论语》《孝经》里均有现成答案。有人认为孝是最高道德,同时将孝道理解为一切都听父母的,要顺从父母。这是后代文人将孝单向化、绝对化的结果。“五四”时期,我国一些学者批判儒家孝道,主要就是批判此类被歪曲了的孝。

  其实,《论语》《孝经》都提到“几谏”,即当父母亲做了不义的事,子女要对其进行委婉的劝谏。《论语》中还有“子为父隐”的说法。“几”与“隐”均有隐私之意,相当于家丑不可外扬。荀子说:“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人之大行也。”就是说道义高于君父、高于忠孝。儒家还有“大义灭亲”的说法,也是大义高于孝的意思。义有小、中、大,小义则隐,中义则几谏,大义则灭亲,这些与孝并行不悖。

  对于今天我们如何尽孝道,可根据《孝经》的精神来探讨。青少年时应保护好身体,珍惜生命,尽可能地帮父母做一些家务事,努力学习,为未来的发展准备条件。这是“始于事亲”。成年后,不能只守在家,应出去做事。要做事,就得跟他人打交道,有上级、有同事,都要搞好关系,对长辈也应像对父母那般尊敬。这是“中于事君”。最后是“终于立身”,即孝是一辈子的事,要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为社会、为人民多做奉献、作出贡献,留下好的名声,为父母争光。

  《孝经》对不同社会角色有不同的尽孝要求。在我国春秋时期,社会成员分许多等级,最高层为天子,其次是诸侯,接下去是卿大夫、士,普通民众是庶人。从天子到卿大夫都是统治集团的成员,士为没有掌权的统治集团后备成员。当天子的不能只是伺候好自己的父母,更重要的是给自己管辖的百姓带来幸福,所谓“德教加于百姓,刑于四海”。诸侯相当于高层干部,如何尽孝?《孝经》提出“在上不骄,高而不危;制节谨度,满而不溢。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现在一些高级干部骄奢淫逸、违法乱纪,最终入了监狱,自己受罪,父母蒙耻,就不能算孝子。卿大夫和士相当于中、下层干部与后备干部,言行举止要谨慎、守规矩,不能胡说八道、胡作非为,这样才能保持自己的地位,这就是孝。庶人只要勤俭,保证赡养父母,心中又有敬意,也就行了。《孝经》中的这些理念和规范,都可以结合今天的实际深入体会和合理借鉴。

  从理论上了解儒家孝道并不难,难在对儒家孝道的融会贯通。可探讨几个现实的问题,如儒家讲孝子“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有人问,如果父之道是坏的,也不能改吗?父活着时不合义的行为还要“几谏”,死后怎么会不能改!又如《论语》上说,“父母在,不远游。”那么,当今我们许多人都要出国留学,还非要等父母不在了吗?事实上,孔子同时强调“游必有方”,即远游当然是可以的,但应告诉父母到哪儿游,以便有事时能找到自己。还有人认为,尽孝道不该提倡跪拜。古代经常要跪拜,现在不多见了。但现在许多人结婚时,一拜天地,二拜高堂;有的地方给老人祝寿,场面热烈隆重,晚辈给老人跪拜,也很自然,没有人觉得不合适。这些属于各民族的风俗,会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的,各民族也会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方式,因此不必按某种模式搞一刀切。

  西方没有孝的观念。孙中山说:孝道是中华民族的特点,也是优点。西方有人认为,子女没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因为没订过协议。但中华民族认为,不是什么事情都要订协议的。以一个民族的传统批评另一个民族的传统,是不可取的。在尽孝的问题上,我们要尊重自己的传统,遵循自身情感和理性的指引。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教授 周桂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