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孟富强率团考察“一带一路”仲裁法律服务工作

28.12.2016  05:01

为贯彻落实郭树清省长要求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战略的指示精神,按照夏耕副省长在全省仲裁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全省仲裁机构要接轨国际通行规则,适应境内外市场主体对争议解决多元化需求的要求,创建山东-亚太仲裁双边合作平台,有效整合全省涉外仲裁资源,组建“山东国际仲裁中心”,为山东企业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提供优质仲裁法律服务,经省政府批准,12月17日至24日,省政府法制办主任、省仲裁发展促进会会长孟富强率团出访阿联酋、新加坡、香港,对三地有关国际仲裁机构、国际调解机构、国际商业法院、大律师公会等机构(组织)进行考察,探讨交流跨境争议解决法律路径与实践,并就有关合作达成共识,签署组建“山东国际仲裁中心”等合作框架协议,取得了丰硕的考察成果。

出访考察期间,孟富强分别向国(境)外有关机构和组织介绍了山东仲裁发展的总体情况和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他指出,山东是国家“一带一路”规划海上战略支点和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沿线重点地区,郭树清省长曾强调,必须抓住“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和中韩、中澳达成自由贸易协议的机遇,不断提高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仲裁具有当事人意思自治、高效快捷、程序保密、裁决易于执行等诸多优势,必将成为“一带一路”优选的争议解决方式。我们要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国际仲裁机构合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山东省政府高度重视仲裁工作。去年省政府召开全省仲裁工作会议,夏耕副省长要求,山东仲裁机构要接轨国际通行规则,适应境内外市场主体对争议解决的多元化需求,为境内外当事人提供专业、公正、便捷、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目前山东仲裁工作发展形势良好,仲裁公信力不断提升。我们要进一步发挥仲裁制度在助推和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积极作用,将充分发挥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的作用,加强与国际仲裁组织和国际仲裁研究机构交流合作,创建务实、可持续的山东-亚太仲裁双边合作平台,努力打造山东仲裁品牌特色,不断提高山东仲裁国际影响力,为山东企业“走出去”化解法律风险、解决争议纠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在阿联酋考察期间,考察团一行访问了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迪拜海事仲裁中心、迪拜国际仲裁中心等机构,先后就仲裁解决争议与他们进行了探讨和交流。迪拜国际金融中心法院院长、国际争议解决研究院首席创始人黄锡义与考察团一行进行了广泛的座谈交流,并就成立“山东国际仲裁中心”有关事宜,与山东省仲裁发展促进会签署框架协议。

在新加坡考察期间,考察团一行先后访问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新加坡国际商事法院,考察了解了新加坡多元化解纠纷机制的有关情况,并进行了实地交流。与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在明年组织举办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论坛和香港仲裁周开展山东仲裁推介活动达成合作共识。

在香港考察期间,考察团一行访问了中央政府驻港联络办,拜会了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并就山东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和争议解决进行了深入交流;先后访问了香港大律师公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与我省著名涉外仲裁员进行座谈交流,洽谈有关合作事宜。香港仲裁司学会前会长王则左大律师、香港大律师公会大中华事务委员会主席麦业成大律师、香港资深大律师许伟强等知名人士对山东仲裁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赞赏,表示在国际仲裁领域要有中国的声音,希望与山东建立相互合作交流机制,进一步取长补短,培养更多的中国人处理中国仲裁案件。香港大律师公会中国业务发展委员会主席王鸣峰就定期交流培训、人才培养、山东仲裁机构在港设立联络点、山东企业“走出去”法律风险和争议解决对策、组建亚洲争议解决中心等方面提出倡导性意见和建议,引起考察团的一致共鸣,形成了初步合作共识。

青岛、淄博、济宁、威海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同志和省政府法制办行政执法监督处负责同志参加考察。

(责任编辑: 张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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