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暖季山东或推错峰生产 开露天烧烤最高罚两万

27.05.2016  09:00

在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我省或将推行错峰生产制度。《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以下简 称“草案”)已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26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后,再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根据草案,一年内二次以上被约谈的,所在地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将被依法处分。

开露天烧烤最高或被罚两万

吃烧烤已经成为许多人夏天的一种生活方式,但又不可避免地带来污染问题。夏季来临,如何规范露天烧烤成为各 方关切。草案中表示,城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大气污染防治的需要划定区域,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或者为露天 烧烤、骑墙(窗)烧烤提供场地。在其他区域内进行烧烤的,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具。

如果违反了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烧烤工具和违法所得,并对单位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而在冬季,因为采暖导致的污染同样令人印象深刻。为此草案提到,在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和重污染天气集中出现的采暖季节,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推行错峰生产制度。

在错峰生产期间,重点排污单位、大型建设工程和产能过剩行业企业应当对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整,减少或者停止直接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生产、作业,增加设计、维修、装配等其他不产生或者少产生大气污染物的生产、作业。

大气污染防治靠一方力量很难实现,草案提出要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划定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重点区 域内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大事项,推动节能减排、产业准入、落后产 能淘汰和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协调协作,开展大气污染联合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