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山东PM2.5同比下降14.6% 获生态补偿金近2亿
26.04.2018 16:41
本文来源: 半岛网
省环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新闻发言人管言明说,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70μg/m3,同比下降14.6%;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121μg/m3,同比下降11.0%;二氧化硫(SO2)平均浓度为23μg/m3,同比下降39.5%;二氧化氮(NO2)平均浓度为40μg/m3,同比下降9.1%;重污染天数平均为5.8天,同比减少3.4天;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平均为6.47,同比下降12.0%;优良率平均为60.9%,同比增加7.5个百分点。
2018年第一季度,省级财政共补偿16市(威海市不参与本年度空气生态补偿)资金19631万元,聊城市获得生态补偿资金最多,为1980万元。
全省水环境质量状况上,地表水方面。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中,2018年第一季度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50.6%,较去年同期下降8.4个百分点;劣于五类水体断面比例为7.2%,较去年同期下降1.2个百分点。17市中,枣庄、潍坊、济宁、泰安4市水质优良比例未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滨州、菏泽、淄博(受上游影响)3市劣于五类水体断面比例未达到省级分解的年度目标。有20个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要求,其中济宁7个,枣庄、滨州各3个,泰安、菏泽各2个,淄博、莱芜、日照各1个。国控入海及省控河流中,有32.8%的断面水质未达到年度目标或劣于五类,其中烟台、滨州2市超标断面均为5个;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威海等9市各1个。
饮用水方面。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52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51个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达标率为98.1%,达到年度目标要求。
黑臭水体方面。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17市城市建成区的165个黑臭水体中,153个已整治完成,总体整治完成率为92.7%,完成了年度任务。17市中菏泽市尚未达到70%的年度目标要求。
在环保执法方面,2018年第一季度,全省环保部门实施处罚环境违法案件4088件,罚款2亿元,其中,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8件,罚款1261.38万元;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1件;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9件;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135件;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18件。 (大众网-山东24小时记者 姜洋)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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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04.2018 16:41
故
事
省政府通报表扬威海空气质量连续两年达到二级标准
省政府日前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威海市环境空环保局厅
山东省大气环境质量2018年2月份17城市排名
2018年2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为63μg/m3,同比改善22.环保局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