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

07.04.2015  14:39

  今天上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原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被告人季建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1月16日,江苏省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受贿案开庭。据山东省烟台中级人民法院的开庭公告,16日上午8点30分开庭审理季建业涉嫌受贿一案。2013年10月季建业落马。图为庭审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