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建业被判有期徒刑15年 没收个人财产200万

07.04.2015  17:37
  

宣判现场



  大众网济南4月7日讯(记者 马俊骥)今天上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南京原市长季建业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季建业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被告人季建业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截图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