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市认真学习贯彻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精神

24.01.2016  12:58
 

1月20日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召开后,莱芜市民族宗教局于1月22日立即召开全体人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特别是马文艺主任讲话精神,并就如何抓好贯彻落实、做好2016年各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

一是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汇报。近期,分别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

二是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春节后适时召开市委民族工作会议暨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全省民族宗教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5年民族宗教工作,部署2016年工作任务。

三是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为抓手,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树立法治思维,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做好民族宗教领域的维稳工作;积极推进以政策咨询、法律援助、特色服务为核心的城市少数民族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四是推进少数民族经济社会事业加快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民品企业贴息贷款政策,确保企业2017年贷款额度超过2亿元。积极深入挖掘优秀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积极扶持少数民族特色文化项目活动。

五是提高管理宗教事务规范化管理水平。加强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加大执法力度,对私设聚会点、乱建滥塑宗教庙宇等进行依法处理;会同公安、统战等部门,共同抵制境外宗教渗透;筹备成立各宗教爱国团体,促进宗教工作规范开展。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
创造历史的伟大变革 ——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上)民族宗教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政府机构简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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