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员称在北大青鸟培训遇退费纠纷

17.07.2015  10:09

   8个月的培训费用共12000余元,市民孙先生只上了不到两个月。虽经多次索要,但至今事发已数月,北大青鸟方面仍未退回剩余学费。

  2014年3月,市民孙先生在位于山大鲁能科技大厦的北大青鸟报名点交费,学习软件开发。课程共分三期,学完第一期后,当年11月,孙先生又交费12100元,开始学习第二期课程。孙先生称,当时因感觉教学环境、宿舍环境等方面与宣传中有差距,2015年春节假期过后,班里二十几名学生中,有包括他在内的11人没有回校上课。   “第二期课程原本共8个月左右,我们上了最多不到两个月”,孙先生称,随后,他和其他同学一起到报名点索要剩余学费,与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报警。当时,一位工作人员答应一周后退还部分学费,但后期相关人员以“我们是被学校开除的”为由,拒绝退费。   根据济南市教育局2015年1月发布的《选择培训学校的温馨提示》,学制一年以下的非学历教育培训,学生因自身原因退学,在扣除学生已购物品费用后,按实际学习时间折算核退所收费用;学校因刊登、散发虚假招生广告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学生退学的,退还学生缴纳的全部费用。学校不能以任何借口拖延或少退费用。   为核实孙先生的说法,7月16日,记者与北大青鸟方面取得联系,一位工作人员称了解相关情况后进行回复,截至当日18:30记者截稿时,仍未收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