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继续深入开展学校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博山区局: 联合区公安分局直属大队、辖区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学校、幼儿园的食堂和医务室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建立健全和落实食品药品安全责任制,是否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查体、索证索票台账验收和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餐饮洁具清洗消毒是否到位,医务室药品购进渠道及供货方的档案建立情况等内容。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城区学校食堂及幼儿园食堂28家,检查学校医务室3家,下达食品监督意见书28份。
张店区局: 对辖区内各类学校食堂开展全面检查,与学校签订了《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安全监管责任表》,建立了《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安全基本信息表》,并按照学校食堂及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安全监督检查标准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学校食堂,当场制作《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并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复查验收,促进学校食堂落实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措施。对符合条件的55家学生小饭桌在学校门口及张店区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予以公示,对不符合条件的提出整改意见,指导其进行改造。
李沧区局: 针对辖区内学校食堂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稽查工作,重点检查学校是否健全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学校食堂加工间及库房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及原材料;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食品留样;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制作食品加工制作和消毒等食堂设施设备是否完善等。下一步,区局将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问题单位“回头看”、定期公示食品安全信息、联合执法等形式,继续加大对学校食堂、学生小饭桌、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力度。
滕州市局: 联合教育部门组成三个检查组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学校食堂是否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环境是否干净整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是否有效、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落实、清洗消毒是否彻底、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要求等。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105家,下达监督意见书98份,对7家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进行了责令整改。
曹县局: 与县教育局联合开展为期60天的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整治活动。以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及学校周边200米范围的餐饮店、食品店、食品摊贩为整治重点,重点检查主体资格、场所卫生、索证索票、食品质量、原料、添加剂、厨房、餐饮具清洁等6项内容,要求其达到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厨房清洁等5项规范标准。一是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户的“地毯式”摸查行动,二是开展新一轮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三是健全“食药监—校园”沟通机制。目前,县局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已抽检食品321袋(瓶),立案3起,查扣“问题食品”5个品种共计7余斤。
崂山区局: 采取系列措施加强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一是对辖区内38家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进行专题培训,签订《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承诺书》。二是组织集中观摩优秀学校食堂,进行示范指导。三是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小餐饮、小超市、小食杂店开展专项整治。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学校食堂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19家,立案处理4起,有效净化了学校食堂及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环境。
黄岛区局: 一是全面排查,建立全区345处学生小饭桌明白帐,出现问题可及时进行追溯。二是联合教育主管部门开展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通知,食药、教体和卫生三部门组成6个联合检查组,出动执法人员690人次,发现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隐患213处,下达监督意见书213份,督促其限期整改。三是公开公示,在学校门口、警卫室和局网站公开公示备案小饭桌,对不达标备案的也公开公示,既方便家长明白选择,也督促不达标者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