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宁阳一小学生开学首日被校车碾压身亡(图)
23日早晨7时许,山东宁阳县堽城镇中心小学内发生一起校车事故,目击者称校车在倒车时轧过一名4年级男孩致其当场身亡。目前,肇事司机杜某某已被警方控制,宁远县教育局作出暂停该校校长职务的处理决定。
“今天是孩子第一天上学,没想到出事了。”同校一学生的家长薛先生告诉记者,23日早晨7时许,送孩子去上学时,发现一名男孩被校车撞倒身亡。薛先生称,被撞男孩陈某是四年级学生,由家长骑电动车送往学校。“这时候校车刚好下完学生,准备倒车,小孩往前走路司机没看见,就直接压过去了。”薛先生介绍,学校使用的是符合标准的校车,能乘坐40人左右。
目击者提供的现场图片显示,校车停靠在学校内,其左后车轮下碾压过一名小孩,民警在现场勘查。
该校老师王林(化名)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教师们收到学校通知提醒学生交通安全。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校方负责人未果。
23日下午4时,宁阳县第一殡仪馆对记者表示,23日收到一名因校车事故身亡的男童遗体,具体身亡原因相关部门还在调查,孩子家长已经到殡仪馆,将其衣服穿好,存放于冰棺内。
23日晚间,宁阳县委宣传部通告案情称,学生陈某,男,现年10岁,宁阳县堽城镇平家庄村人,系堽城镇中心小学四年级一班学生。学生陈某在去教室上课途中,被杜某某驾驶的校车在倒车过程中撞倒,发生辗轧。
事故发生后,司机杜某某第一时间报警,同时,随车陪乘人员徐某立即向学校负责人进行了汇报。经医生现场诊断和抢救,发现陈某已无生命特征,属当场死亡。
目前肇事司机杜某某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县教育局作出决定,暂停堽城镇中心小学校长职务,并立即在全县中小学中开展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安全专题教育活动。校车法人单位县交运集团负责人承诺全力配合此事的处理。(记者程媛媛实习生王春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