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三个规范”推动“阳光政采”

11.03.2015  18:00

一是严格规范采购信息披露公开制度。按照公开为原则,将所有政府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专家评审明细、中标结果、政策法规、办事程序等在泰安政府采购网、山东省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通过公开,促进采购过程的公平、公正和科学合理,同时也能制约暗箱操作,提高采购透明度,使采购市场得到更充分的竞争。

二是严格规范采购程序。在监管实施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中,始终把规范采购程序放在第一位。针对新形势下政府采购出现的新情况、新要求、整合修订招标文件编制程序,统一制定招标文件的基本内容范本,确保招标文件合规、合理。同时,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和有关政府采购的法规规章等,进一步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确保了招标程序的规范有序。

三是严格规范专家抽取制度。实行评标专家临时随机抽取制度,2014年启用了“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即在投标、开标的当天,在交易中心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从时间、机制上制约了外界影响评标专家公正的行为。同时,根据上级的要求,积极宣传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工作,全县累计上报60余名符合条件,具有相关资质的专家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