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优化支出结构 全面保障民生

05.12.2014  11:59

一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农村低保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分别由2200元和390元提高至每年2800元和每月440元;从5月1日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70元提高至75元,从而实现了从55元到60元、再到70元、然后到75元的“三级跳”; 投入资金150万元,大力开发建设“12349”老年人热线服务平台,免费发放救助终端;全年累计投入基本养老保险资金11585万元,惠及城乡居民30多万人。

二是完善医疗保障体系。 财政补助由2013年的每人每年280元提高到320元,增加财政投入2432.8万元,有效提高了居民医疗保险的支撑力,保障了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全年共投入医疗保障资金20963.1万元,惠及城乡居民655097人。对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进行整合,严格审核重复参保情况。经审查,剔除重复参保(合)人员8271人,其中新农合剔除6680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剔除1591人,有效保障了医保政策的严肃性,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是加大就业帮扶力度。 落实到位小额担保基金500万元,使担保基金达到1530万元,有效缓解了担保基金不足的难题作重点开展了创业人员微利项目小额担保贷款业务,目前已办理小额担保贷款业务527笔,担保金额4880万元,预计全年可办理小额担保贷款600多笔,担保金额6000多万元,实现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200多万元,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为我县广大创业人员实现就业和创业提供了有力帮助,创造了优质的融资服务平台。

四是加大教育文化事业投入。 目前,已拨付义务教育保障经费4347万元,有效保障了中小学的正常运转。今年农村小学、初中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分别达到710元、910元,比去年标准提高40元,特教学校公用经费补助标准达到4200元;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整改工程,已完成投资5187.42万元、建筑面积4.3万㎡的年度建设任务。为提高教育薄弱环节保障水平,已积极争取到位上级资金1310万元,重点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倾斜,缩小城乡、区域之间办学条件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