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县司法局三举措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近年来,宁阳县司法局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触角”延伸到基层,力求为广大群众提供精准、精细、精良的法律服务,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是抓好公共法律服务着力点。完善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依托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13个乡镇(街道)、506个村居搭建了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到“司法行政一站式”服务。开通运行“宁阳法律通”微信公众号和“宁阳县法律援助视频接待平台”,升级“5621148”为县级法律援助热线,真正实现服务群众零距离。今年来,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25件,解答咨询339件,其中视频接待45件。
二是找准普法宣传教育切入点。广泛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创新乡村普法模式,在“法律赶大集”、律师下乡“说法”、“1471”法律宣讲咨询服务、编印农村法治读本和组建普法秧歌队等传统模式的基础上,借助“宁阳法律通”微信公众号作用,向农村“两委”成员和广大群众推送法治资讯和法律知识。大力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目前91名法律顾问已与562个村(社区)签约,并严格落实“1471”工作模式,切实履行好法律顾问职能。2017年法律顾问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13人次,参与调处矛盾纠纷1739余件,提供辩护代理346件,办理法律援助102件,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3132条,切实增强了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三是盯牢纠纷排查调处关键点。做实以司法所为主导的“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整合综治、信访、公安、法庭、检察室等基层维稳力量,实现矛盾纠纷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限期办理流程。利用村“两委”换届契机,健全村级调委会组织,充实调委会人员,继续坚持“周排查、月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矛盾纠纷经常性排查、专项排查、台账管理和挂牌督办等工作制度,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了”的工作目标。完善“矛排通”信息平台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风险评估,及时作出舆情分析,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今年1-4月份,全县各调解中心、调委会共受理各类重点矛盾纠纷492起,调处成功482起,调处成功率为98%;防止群体性事件和集体上访20起,涉及171人;防止“民转刑”案件7起,涉及2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