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 专家聚焦新《食品安全法》
以“尚德守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法制化水平”为主题的第七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6月15日在北京举行。食以安为先,作为老百姓舌尖上的“保护伞”,今年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在此次论坛上备受关注。
4月24日,经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引发了人们的广泛关注。这部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十二次会议两次审议、三易其稿的新版《食品安全法》,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内容由原来的104条变为154条,增加了50条,由于修改力度大、各项规定的广泛程度和处罚力度加大,最新版《食品安全法》也被人们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
新《食品安全法》出台恰逢其时
据国际在线记者了解,新法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对违法者,它设立了“安全红线”;对执法者,它严格了执法程序;对食品安全新常态,它增添了网购、婴幼儿食品、保健品、转基因食品、添加剂等领域的新规定,影响到每个人的现实生活。
中山大学传播与设计学院院长张志安在演讲中表示,通过大数据,可以发现网民关注的食品安全问题具有地域性特点,此外夏季食品安全问题关注度也更高。同时,网民还把食品安全问题主要归结为政府监管不到位,他强调,虽然网民认为公众风险意识差是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第二大原因,“尽管我们各级政府已经对食品安做了很多监管测试,但是网民仍然把最多期待放在政府监管身上”。
随着我国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网购已经成为居民日常消费的主要方式之一。新《食品安全法》对互联网食品交易的规定是此次修法的一大关注点,是重要的增加条款之一。“互联网食品交易问题成为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但网络食品交易存在一定风险,当前互联网食品经营监管面临一些难以解决的问题,既有产业政策跟不上的问题,也有监管能力跟不上的问题”,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监管二司司长张靖指出,网络食品交易的相关规定填补了对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和食用农产品销售等各个环节存在的网络交易监管制度空白,进一步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第三方平台的提供者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此外,我国进出口食品贸易数量持续快速增长,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面临巨大的挑战。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局长林伟认为,新《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恰逢其时,为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
数据显示,从2000年,我国进出口食品农产品的贸易额从268亿美金增长到去年的1928.2亿美元,增长了6.2倍。进口方面,2000年我国进口的食品农产品的贸易额只有112亿美金,到2014年达到1214.8亿美元,增长将近10倍。出口方面,我国从2000年的156亿美元增长到去年的713.6亿美金,增长了3.6倍。2012年我国已超过美国,成为目前全球最大的食品农产品的进口市场。
林伟表示,不仅是数量的增长,现在随着贸易全球化的发展,全球食品供应链变得越来越复杂,过去一个产品的生产、加工和消费可能都本地进行的。现在变成了全球化,特别是一些大的全球化企业的出现,使得一个产品的原料在一个国家生产,加工另一个国家,面向全球销售。在这种情况下,一个国家发生的食品安全问题,就可能转变为引发出全球性的食品安全问题,应全球食品供应链环节的复杂化,也使我国对于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管更加困难。
“按照新的《食品安全法》,在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方面,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将建立基于风险分析,符合国际惯例,同时覆盖进出口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林伟透露。
网络谣言“中伤”食品安全现状
一方面是食品科技进步,推动工业化生产的食品安全状况总体向好,另一方面,食品安全监管局面日益复杂——基层食品制售小、散、乱的现状,导致食品安全事件不断零散暴发,但带来的负面效应,已弥散至全国,国民对食品安全状况的不信任,又引发疯狂的网络谣言和不理性的“自卫”行动。
张志安表示,互联网科技创新给食品安全宣传带来了喜忧参半的成果。一方面,微博、微信等载体加速了谣言的传播面和覆盖面;另一方面,可以从数据角度更好地解读互联网上传播的谣言的内容。
“在网络谣言盛行的时期,饮料产量的增幅跌到了有史以来的最低点,比去年同期下跌了5点多个百分点,网络谣言对行业增长、行业声誉都带来了极大破坏。”中国饮料工业协会理事长赵亚利如是说。
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应严惩谣言制造者”的讲话中指出,现在一些法律法规比较原则化,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如《食品安全法》和《刑法》都对散布虚假信息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有较为全面规定,但实际操作中谣言如何认定、谁来认定、具体处罚和赔偿标准等一系列具体问题没有明确,建议在《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及有关司法解释中进行细化。
其次,宗庆后认为当前执法部门对食品安全网络谣言查处程序过于复杂,反应速度缓慢,给了不法分子可趁之机,造成企业举证难度大。
“比如在我们向属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线索后,才知道对于散布网络谣言损害他人声誉案件的立案需要经过公安部的审批,因此虽然基层公安想要尽快追查,但因无法及时立案,很多实质性的侦查工作都无法开展,而且公安机关接受记者采访亦要通过公安部审批才行。”宗庆后举例说,这样一来,案子从杭州到北京跑一圈,网络上的谣言往往已经扩散开来不可收拾了,很多初期的宝贵证据可能也就灭失了,对案件的侦查造成了极大的障碍。
另一方面,宗庆后认为,现行的刑法司法解释对谣言案件的立案标准侧重于谣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者企业要有停产、停业、破产的证据,这样的举证要求对企业来说比较很难。
“因为这些原因而无法及时立案导致损失不断扩大的企业还有不少。我们呼吁有关部门能够急企业所急,简化办案手续,同时对经济损失标准可以考虑谣言发生后企业销售额的下降损失,这样才能对网络谣言案件早立案、早调查,把造谣者尽早绳之以法,维护网络谣言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遏制这种社会歪风邪气的蔓延。”宗庆后说。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管一司巡视员陈传意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达了相同的观点,“每次谣言一冒出来,政府都要投入人力、物力去查证,组织专家去研判,还要通过舆论向大家解释说明。”
陈传意指出,如果把打击谣言的精力更多用在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上,不断建立一个更加完善、更加高效的食品安全体系,才是更好地利用行政资源,对社会公众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