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安全生产宣传通讯员队伍的通知

29.08.2017  13:07

关于组建安全生产宣传通讯员队伍的通知

 

济建质安字[2017]37号

各县区建委(建设局)、高新区国土规划建设管理局、南部山区规划发展局、市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构建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宣传教育大格局,根据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加强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工作通讯队伍建设的要求,市城乡建设委决定建立一支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战线的通讯员队伍,现对报送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人员。各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施工、监理企业要牢固树立抓宣传就是抓落实、抓宣传就是抓治本的观念,真正把新闻宣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明确负责安全生产新闻宣传工作的部门,并选拔出素质过硬、适合宣传工作要求的同志,作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宣传通信员。

二、严格时限,畅通渠道。请各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施工、监理企业于8月31日前报送本单位通讯员名单,以邮件或传真形式向市城乡建设委报送《济南市安全生产新闻通讯员登记表》(附件1),并请各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施工、监理企业的通讯员及时加入“市城乡建设委安全宣传群”QQ群号:575030269,微信群。

三、发挥作用,提升效率。为大力传播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战线勇于担当、无私奉献的正能量,强化安全生产工作信息的交流共享,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各县区行政主管部门及各施工、监理企业每周要通过通讯员队伍向市城乡建设委报送不少于1条的工作信息。报送内容可以采取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同时,每月28日前,上报本单位在中央、省级及市级主流媒体(报刊、通讯社、电视、广播、网站等)宣传报道情况(附件2),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城乡建设委。

四、严格考核,严肃奖惩。市城乡建设委将建立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定期通报制度,并将上述要求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年底,将根据各单位通讯员队伍上报信息及统计报送情况进行排名,并通报表彰。

 

 

 

附件:1、市城乡建设委安全生产通讯员登记表

                    2、省级、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安全生产宣传报道情

况统计表

 

 

2017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