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期间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鲁建安字〔2015〕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城管局(执法局、市政公用局)、房管局,济南、临沂市园林局,菏泽市开发办,各相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015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确保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人民群众欢度两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
当前正值施工旺季,施工安全事故易发多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时刻紧绷安全生产弦,强化对基层一线监管机构的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章规范组织施工,落实施工一线各项安全生产防护措施,坚决避免抢工期、赶进度、违章指挥、违规作业。严格落实防大风、防坍塌、防触电、防坠落、防中毒等安全措施,遇有极端恶劣天气,要按规定停止各种室外、露天施工作业。要突出抓好以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为重点的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标准要求,科学制定、周密论证施工方案,坚决避免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切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二、全力保障公园景区和市政设施运营安全
各有关部门要提早谋划、科学预判,积极做好应对节日期间人流高峰的各项准备工作。各风景名胜区、城市公园等单位要及时检查和加固修缮重点地段安全防护设施,开展游乐设施检测检验,遇有突发事件要妥善进行人员分流,遇有极端恶劣天气可暂停开放。要督促有关企业做好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生活垃圾处理等设施设备的维护检修,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对水厂取水口、原水水质的检测检验,保证供水安全。要千方百计加快燃气安全隐患整治进度,加大资金投入,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管道占压、灰口铸铁管整治改造任务。燃气企业要加强安全用气宣传,认真履行用户安全用气告知责任。
三、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
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要节点,将问责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主管部门检查发现而企业自查未发现、未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作为安全事故对待,严肃追责、处罚。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依法履行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有效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各市要组织专家团队,对各企业开展不间断的明查暗访,倒逼施工和生产运营企业特别是一线项目部、班组和现场作业人员落实防控责任、强化防控措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进行闭环整改,建立隐患整改台账。各市要参照省里包市督导的做法,对各县(市、区)开展督导,完善企业自查自纠、专家帮助诊断、部门执法监管、政府督查落实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持续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继续深入开展老楼危楼安全排查
要认真落实住建部下发的《城镇房屋结构安全排查技术要点(试行)》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建立危楼整治台账。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排查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联动,争取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的参与支持,千方百计强化防控措施,坚决避免房屋倒塌事故发生。要积极研究对困难群众危房鉴定、加固和改造进行补贴的政策措施,结合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加快房屋解危。
五、严格做好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工作
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极端天气预警信息,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设备和队伍保障工作。要畅通信息沟通渠道,随时调度掌握各县(市、区)对口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处置。节日期间请各市有关部门每日向省厅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节假日及夜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值班电话:0531—07080725,传真:0531—87910740。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