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
10月19日,司法部在北京召开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推进会。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坚持抓巩固、抓提高,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强化法律援助保障、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努力为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吴爱英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法律援助工作。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多次作出重要指示。2015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2015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对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全面部署。司法部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和《意见》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积极推进。司法部通过召开党组会议、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召开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举办培训班、专项督查等形式,认真学习贯彻,加强指导,抓好落实。各地采取多种形式,认真传达学习,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发展,取得显著成绩。法律援助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法律援助便民措施不断完善,法律援助质量监管不断加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明显提高。
吴爱英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作出全面部署。
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和《意见》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是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事业发展的科学指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在前一段学习贯彻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律援助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地位作用、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重要论述,全面把握科学内涵,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武装头脑、指导法律援助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意见》,推动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努力促进法律援助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要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认真学习贯彻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积极推动建立经济困难标准和事项范围动态调整机制,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做好贫困地区和扶贫对象的法律援助工作,切实发挥好法律援助在扶贫攻坚中的职能作用。突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扩大军人军属法律援助覆盖面,推进下岗失业人员、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做好刑事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为刑事诉讼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加强法律援助咨询服务,不断拓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功能,有效利用网络平台和新型传播工具,努力实现法律咨询服务全覆盖。
要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强化服务意识,把服务为民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办理好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加快制定法律援助各项业务规程和服务标准,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改进案件指派工作,合理指派承办机构和人员,提高案件办理专业化水平。规范案件办理工作,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和执业规范,全面规范各工作环节,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保障司法公正。进一步加强质量监管,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健全服务质量监督机制。建立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完善服务网络,拓宽申请渠道,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果。
要加强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建设。把法律援助保障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向基层倾斜、向欠发达地区倾斜,持续抓好各项保障政策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经费保障工作,确保经费保障水平适应办案工作需要。积极推动建立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承办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有效调动办案人员积极性。完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专款专用。加强法律援助基础设施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和联系点,为广大群众申请获得法律援助提供更多便利。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水平。
要加强法律援助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机构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机构履行职责的能力和水平。大力加强法律援助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重要指示,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进一步端正执业理念,打牢服务为民的思想根基。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全面提升法律援助人员专业素质和服务水平。充实法律援助工作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多渠道解决基层法律援助力量不足和律师资源短缺问题。依法保障法律援助机构和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法律援助执业活动,督促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依法履行法律援助义务。
吴爱英强调,要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要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党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把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和推进。要坚持从实际出发,立足基本国情,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要强化工作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完善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员,确保法律援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加强监督管理,转变管理理念,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管理水平。要推进立法工作和规章制度建设,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法治化水平。要加强宣传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宣传,增强宣传实效,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深入发展。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赵大程作了总结讲话,对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了要求。他强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法律援助工作者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中办、国办《意见》精神上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援助制度。要切实抓好此次会议精神和吴部长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既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着力在“一个出发点”、“四大任务”、“五大体系”建设上下功夫,逐项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改革任务的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要努力提高管理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运用政策理论指导法律援助工作实践的能力和水平、驾驭法律援助工作的能力、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法律援助工作实现新发展。
会议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司法部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卢恩光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表彰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出席会议的司法部领导为受表彰的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颁奖。
会上,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宁夏等9个省(区、市)司法厅(局)作了交流发言。
司法部副部长、党组成员刘志强,中央纪委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部党组成员蒲增繁出席会议。
中央办公厅、中央司改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国务院法制办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邀出席会议。
各省(区、市)司法厅(局)厅(局)长、法律援助处(中心)处长(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局长、法律援助处处长,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司法部机关有关司局、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