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民宗局部署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
近日,济南市民族宗教局下发《关于全面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的通知》,在全市集中开展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专项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提高思想认识,精心组织实施,将其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任务来抓,建立工作班子,确定专人负责,认真研究部署,细化工作方案,做到事事有人抓、环环有人管。
《通知》要求严格程序标准,注重分类引导。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以及各教的任职办法,坚持原则,严格履行程序,认真审核条件,把好主要教职的任职备案关。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结合各宗教、各宗教活动场所的不同特点,对任职备案的具体任务、步骤、时间做出灵活安排,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思路和方法,确保既推动工作,又保证场所的和谐稳定。
《通知》要求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工作时效。县(市)区民宗局要加强对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任职备案的工作指导,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民族宗教局将通过调研、现场交流、帮助查改等多种形式对各县(市)区实施情况组织监督检查,以确保专项工作扎实推进。已经完成此项工作的县(市)区,要开展回头看活动,查缺补漏。
《通知》要求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要通过专项工作建立健全任职备案各项制度,完善工作操作规程,形成长效管理机制。指导各宗教团体建立健全主要教职的选举、聘任、考核、辞退等配套制度。推动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建立健全主要教职日常考核管理机制和退出机制,加强对备案后主要教职人员的日常管理。推进实行主要教职任期制,严格限制宗教教职人员兼任多个场所主要教职,建立地区之间协调机制,加强对跨地区担任主要教职的教职人员的管理。进一步建立管理档案,及时更新相关信息,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任职备案信息及时、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