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局:依法处置11宗闲置土地

09.10.2014  13:21
今年以来,莱芜市国土资源局强化措施,严把闲置土地调查、认定、听证、处置各环节关口,强力推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取得积极成效。近日,该局提报市政府对11宗48.83公顷闲置土地的处置方案已获批复,转入闲置土地处置措施实施新阶段。

      该局强化建设用地批后监管,对全市所有建设用地项目每季度巡查一次,各分局每月巡查一次,逐步构建分级负责、网格化巡查格局。严格落实《闲置土地处置办法》要求,对巡查发现的闲置用地一个月内发起调查,两个月内形成询问笔录、现场勘测笔录、现场照片、闲置证明等材料,确保案卷完整、严谨。

      为确保闲置土地认定依法、合理、准确,该局认真研判闲置土地形成原因,创新工作方法,在现有程序的基础上,增加认定前听证环节,先后召开2次听证会,让当事人充分提供材料、阐述理由,有效保障了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辩权,确保了认定结论更加准确、合法。

      对认定的闲置土地,该局明确处置意见,并报市政府审批后,依法组织实施。目前,该局已经与11宗闲置土地涉及的5个用地单位签订补充协议,分别制定了延长动工开发时间、协议收回、临时耕种等处置措施。(许金龙 王敦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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