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官桥镇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有了“身份证”

25.02.2016  17:36
近日,列入山东省省级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官桥镇辖区内的官桥村南墓群、毛遂墓、吕楼东北遗址、渠村堂楼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文物保护标志碑安装工作。

官桥村南墓群外景

官桥村南墓群保护碑

   鲁网枣庄2月25日讯 (通讯员 王凤  李鑫)为规范健全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健全机构人员、建立记录档案、设置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近日,列入山东省省级第五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官桥镇辖区内的官桥村南墓群、毛遂墓、吕楼东北遗址、渠村堂楼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文物保护标志碑安装工作。文物保护碑的安装, 既起到了保护文物的标志、警示作用,又可以使人们直观醒目地了解到所保护的文物对象、内容、价值及保护的措施,也为各文物点增加了文化内涵、提高了游览观赏价值。 

官桥村南墓内景

  官桥村南墓群(汉石椁墓群),距今约2000年,西汉中期至东汉晚期,发掘面积3000平方米,出土釉陶器、灰陶器、玉器、铜镜等文物200余件(套),汉画像石114块,合葬墓室隔板开窗开口形式在市内首次发现,在全国汉墓发掘中也极少存在。 

毛遂墓保护碑

毛遂墓

毛遂冒尖碑

  毛遂墓,位于车站村北。毛遂为赵国平原君门客;后卒,葬于薛。1957年文物普查时发现,1991年官桥镇重修毛遂墓,并建“冒尖碑”一座,2011年对毛遂墓园进行重修改造。 

吕楼东北遗址保护碑

  吕楼东北遗址群,位于村东北首,遗址面积约13万平方米,1986年山东省考古研究所进行发掘,采集有罐、豆、板瓦、筒瓦等残片,据标本特征分析,遗址时代为龙山、西周、东周、汉代时期。 

渠村堂楼保护碑

渠村堂楼旧址面貌

渠村堂楼旧址面貌

渠村堂楼旧址面貌

  渠村堂楼,为民国初期渠若聚住宅,现存一进院、房屋2栋,占地面积432平方米,建筑均为硬山顶,砖石木结构,灰色小瓦覆顶,对研究鲁南地区民国时期民居建筑艺术,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