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两会】17件联名议案被定为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
齐鲁网讯 记者从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官方微信了解到,截至2月8日12时,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52件,2月10日晚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决定,将其中符合议案条件的17件作为代表议案处理,其余35件议案改作代表建议处理。
作为代表议案处理的17件议案分别是:
东营代表团巩汝训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条例》的议案;
德州代表团杨玉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的议案;
德州代表团魏荣庆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山东省职业教育条例》的议案;
德州代表团才玉璞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的议案;
潍坊代表团马东宁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议案;
临沂代表团张茂玲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山东省农业技术推广条例》的议案;
聊城代表团崔秀山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议案;
临沂代表团丁继芬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议案;
临沂代表团郭维世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山东省统计管理条例》的议案;
青岛代表团刘光烨等2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山东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的议案;
济宁代表团于安玲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议案;
临沂代表团杨艳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的议案;
临沂代表团程萍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修改《山东省行政复议条例》的议案;
青岛代表团徐恭藻等2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慈善条例》的议案;
临沂代表团王宗继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山东省养老服务立法的议案;
济宁代表团温永明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山东省养老服务业促进条例》的议案;
菏泽代表团黄文昕等12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山东省黄河条例》的议案。
按照大会主席团确定的议案截止时间,到2月8日12时,大会共收到代表10人以上联名提出的议案52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的16件,内务司法方面的11件,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7件,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方面的9件,农业与农村方面的5件,民族侨务外事方面的3件,其他方面的1件。除符合议案条件的17件被确定为代表议案处理外,其他35件议案改作代表建议处理。另外,截至2月10日下午,本次会议收到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268件,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与35件改作代表建议处理的议案,一并交有关部门和组织研究办理并及时答复代表。
省十二届人大六次会议秘书处认为,今年代表们所提的议案主要涉及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事关民生的热点问题,绝大多数都是闭会期间代表们在深入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的,案由详实,案据充分,方案切实可行,法规案大都附有法规草案文本。这些议案体现了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对于促进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加快推进经济文化强省建设和法治山东建设将产生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