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交万元定金购二手宝马 车被转卖他人定金只退一半
现在,汽车很普遍,基本人人都能买得起。其中,二手车以低廉的价格和不逊色新车的性能,受到越来越多的人青睐。临沂兰山区的凌先生,在当地二手车市场看中了一辆车,却没料想,在购买过程中,却惹了一身麻烦。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生活频道《生活帮》报道,临沂市兰山区市民凌在才称:“前一段时间,想买一辆车,然后去了一趟临沂的二手车市场看了几天,发现了一辆老款的宝马530,卖价15万。”
凌先生看中的是一款宝马530白色轿车,经过对车况的检查,很快就和卖方达成了购买意愿,并当场交了1000元的定金。可不料想,凌先生前脚刚离开,然后就接到了卖方的电话,“打电话给我说,1000太少,让我再交点儿,我就让我对象又去给刷了9000块钱。”
卖方以定金太少为由,要求增加定金,以防凌先生反悔不买车。当时凌先生对车况很满意,决心要买下来,就没多考虑,让妻子去补交了部分定金。
临沂市兰山区市民凌在才的妻子姚晴晴告诉记者:“当时我去交定金的时候,想要正规的合同收据,一式两联或者一式三联的那种,他说没有,就给开了个白条。我想让盖个章也行,他说没有章,只是给我签了一个名。”
没有正规的单据,1万块钱就换来一张手写的白纸条。虽然心生怀疑,但还是没有多想,选择了相信卖方的说法。可就在前几天,凌先生带着购车余款,充满期待去提车的时候,却得到了这样一个消息。
临沂市兰山区兰田二手车市场临沂宝鑫车行老板陈建峰告知:“车卖出去了,我卖了14万5。”
车卖给别人 定金为啥不全退?
既然车已经卖给别人了,只能索要当时交的1万元的定金。可得到的答复却是不能全额退款。
车行陈老板说,本来能卖15万元的车,现在卖给别人,只卖了14万5千,自己也有损失。因此,凌先生的定金只能退退一半,也就是5000元,凌先生不同意,几经争执,又变为退7000元。
凌在才称:“这个事感觉很冤枉,我交了1万块钱,车给我卖了,我还平白无故的损失了5000块钱。”
凌先生带着钱去取车,却被告知,车已经被卖给别人,不仅如此,就连定金也不能全额返还,本来充满期待的心,瞬间被泼了一盆冷水。那到底是因为什么要被扣钱呢?
车行:定金不全退 只因间隔时间过长?
定金不能全额退还的原因很简单,交定金与取车间隔时间太长了。据车行陈老板说,在他经营的车行,前期交过定金,最后人没了音信的,每年不下10起,这种情况下,他要有其他准备。
车行陈老板表示,他们有自己的行规,一般就是三到五天,超过这个时间的,定金就不能全退。可是对于这种解释,凌先生有话要说,“没有告诉我有时间限制,也没有和我约定,什么时间之前不来提车就处理。我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车给卖了,我交订金的目的,就是不让卖车,他还是把车给卖了。”
事前没有明确告知,定金收到条上也没有指明,甚至直到取车之前,凌先生对于此事都不知情,现在却被告知,由于自己取车来晚了,就要被扣除部分定金,凌先生明显不能接受。
市场管理办出面协调 能否出现转机
面对凌先生提出的退还全部订金要求,车行陈老板百般推脱,协商以失败告终。无奈之下,凌先生只好找到了市场管理办公室,希望能得到帮助,从中调解此事。
办公室工作人员听取了凌先生的诉求,明确表示,车行应该全额退款,并联系市场王经理出面协调。
临沂市兰山区兰田二手车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他把车给你卖了,就得把钱全给你,给一半(5000元)不行。”
办公室负责人的话,
让凌先生看到了希望,带着希望,凌先生再次来到了临沂宝鑫车行,可却没见到办公室负责人口中王经理。
说好全退 突然又变了?
临沂市兰山区兰田二手车市场临沂宝鑫车行老板陈建峰称:“既然市场过来了,给市场经理个面子,给你退8000,全退不可能。”
据车行老板说,市场王经理有事,已经先行离开了,定金退还协调的最终结果,由原来的7000元变为8000元,并表示,自己已经做出了很大的让步。
临沂市兰山区兰田二手车市场临沂宝鑫车行:“都有责任,出现问题,双方都得承担,就这么简单,要不然就没法谈了。“差不多就行了,要是急了的话,一分钱不退了,谁都有脾气,你也有脾气,要是脾气上来,一分钱也没有。”
说好的全额退款,突然又变成了8000元,凌先生很难接受。但是,车行的工作人员却放下狠话,如果不同意,连8000元都没有,几经争执,第二次协商再次失败。凌先生只好试图联系负责调解的市场王经理。
临沂市兰山区兰田二手车市场王经理告知:“只给你退8000,要是不同意你就报警。市场管不了,你报警吧。”
律师:按法律应退还双倍定金
市场王经理态度突然转变,最终只能退还8000元定金,如果凌先生不同意,市场方面便不插手此事,协商陷入了僵局。那么,这件事情到底该怎么划分责任呢?记者咨询了律师。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华:“根据当时签订的收到条的‘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果收取定金的一方车主,没有如期将车辆给买方的话,买方可以根据收到条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返还双倍的定金。”
律师特别提醒,签订协议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宝盖儿“定金”与言字旁“订金”的写法,不仅如此,陈律师还提出一些专业性的建议。
山东舜翔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华表示:“建议双方在签订协议的时候,以合同样本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如果只是签订一个收到条,要约束卖方的买卖行为。写明车辆价款、型号、车架号,以及双方违约的责任等。”
【编后】车行因取车晚就克扣定金?市场立场飘忽不定,这钱到底能不能退,退多少?凌先生折腾了一圈也没结果。提醒一下有购车意向的朋友,买车有风险,签合同要谨慎,多多留意一下律师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