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陶区环保局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23.01.2017  19:39

  为妥善应对环境突发环境事件,定陶区环保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健全制度,加强环境应急管理体系。  

  一是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强化突发事件处置统一领导。成立了应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局长担任组长,为应急管理和突发事件处置第一责任人,局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下属各科室、站、所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后勤补给和服务监督等职能,切实做好市环境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制订、完善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依照预案的分工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预案执行力。 

  二是健全环境监察、监测应急人员的业务训练制度。提升企业负责人、企业环保主管人员的环境应急意识,督促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提高企业自身应急能力。  

  三是健全环境安全监管制度。对辖区内环境敏感区域、重点企业进行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严防污染事件的发生。通过加大日常监察切实掌握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状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有效遏制企业偷排、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发生,确保辖区环境安全。  

  四是健全收集环境事件信息制度。对一些敏感信息要及时核实处理,防止污染扩大。同时加大沿河周边企业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安全工作。密切关注辖区内饮用水源和主要河流水质变化情况,对监测数据要科学分析、及时判断,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五是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严格值班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送制度,针对重点时段落实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应急快速响应需要。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确保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在最短时间内做到组织领导到位、技术指导到位、物资资金到位、救援人员到位。

  六是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在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处理过程中,做到“事件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件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多渠道掌握环境信息,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七是健全企业环境应急预案管理评审和管理制度。定陶区环保局应急办公室定期审核和检查企业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监督配合企业开展应急演练,同时聘请相关的环保专家对企业的环境应急预案进行集中评审,规范企业环境应急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