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实施秸秆露天焚烧行为有奖举报

28.09.2014  11:20

  近日,淄博市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和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玉米秸秆转化利用与禁烧工作的通知》(淄办发电〔2014〕43号),发布有奖举报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的通告,确定对秸秆露天焚烧行为继续实行有奖举报。

  从公告即日起至2014年10月26日,在全市范围内,凡发现露天焚烧玉米秸秆及玉米皮、杂草、树枝树叶、垃圾等行为的,均可举报。举报为实名举报,提供具体位置、焚烧嫌疑人等基本情况,事先未被禁烧工作部门掌握,且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焚烧面积和影响程度,每起给予100元至300元奖励。

  举报电话:3887258;

  举报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