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拟用三年时间实现火电企业燃煤机组超低排放
18.08.2015 15:25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去年9月,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下发通知,要求到2020年现役燃煤机组改造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为切实响应国家要求,尽快解决燃煤大户对大气的污染,寿光从今年开始全面启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技术改造,计划利用3年左右时间,按照“由大到小、示范引导、逐步推进”的原则,推动煤电行业烟气治理上档升级,到2018年6月底前,寿光37台现役燃煤机组必须全部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较国家要求提前完成放改造任务。改造完成后,烟气排放将达到天然气燃气轮机组标准, 即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每立方米5毫克、35毫克和50毫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减排幅度将达到50%左右。初步测算,改造完成后,寿光较现行排放标准每年可削减烟尘868吨、二氧化硫3464吨、氮氧化物2824吨,将极大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截至目前,要求第一时段(2016年6月底前)完成的晨鸣集团低氮燃烧、湿式电除尘正在优化改造方案;巨能热电脱硫改造正在进行土建,SCR脱硝已完成40%,湿式电除尘已确定改造方案;金太阳热电湿式电除尘改造土建已完成,低氮燃烧改造正在优化改造方案。要求第二时段(2017年6月底前)完成的金太阳热电4台5.5万千瓦机组已提前开始SCR脱硝及湿式电除尘改造。要求第三时段(2018年6月底前)完成的默锐科技2台1.2万千瓦机组也已提前开始脱硫及湿式电除尘改造。另外,新龙集团、博润实业、联盟第一分公司等企业也正积极与相关治理单位进行改造技术交流,力争提前启动超低排放改造。
对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稳定达标运行的机组,寿光市将实施“以奖代补”。2016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的机组,寿光市财政每万千瓦奖励30万元。2017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的机组,寿光市财政每万千瓦奖励25万元。2018年6月底前完成改造的机组,寿光市财政每万千瓦奖励20万元,并积极帮助上网企业争取脱硫脱硝除尘电价、超低排放电价补贴。同时,寿光规定,污染物排放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限值50%以上的,排污费减半核定计收。而企业改造后腾出的排放指标,通过排污权交易获取减排量出让收益可优先用于本企业新建项目建设。
本文来源: 环保局厅
18.08.2015 1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