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12月起实行阶梯水价 生活用水分三个阶梯

25.09.2015  12:20




  近日,记者从日照市物价局获悉,《日照市水价改革方案》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日照将于12月1日起实行阶梯水价,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为3.0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3.9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为6.58元/立方米。

  居民生活用水分三个阶梯

  根据《日照市水价改革方案》,日照实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对三个阶梯的水量有着具体的规定:户常住人口4人(含4人)以下的为一个基本家庭用水户,第一阶梯年用水量为125立方米(含125立方米),覆盖84.39%的居民用户;第二阶梯年用水量为125~206立方米(含206立方米),覆盖97.89%的居民用户;第三阶梯年用水量为206立方米以上。根据阶梯水量实行阶梯水价:居民基本水价1.76元/立方米维持不变,第一阶梯综合水价为3.06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综合水价为3.94元/立方米;第三阶梯综合水价为6.58元/立方米。

  此次水价调整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维持不变;第二、第三阶梯水价分别在第一阶梯基本水价的基础上按国家规定的1.5倍、3倍收取。

  居民阶梯水量按月累计

  据悉,居民阶梯水量按月累计,以年度为计价周期。市区范围内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安装的水表为准。对已实行直管到户的用户,阶梯水价自2015年12月1日起执行。人口以户籍为准,超过规定人数时,每增加1人,第一阶梯水量增加2.6立方米/月,第二阶梯水量增加4.3立方米/月。

  低保居民执行第一阶梯水价

  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及公益服务机构、宗教组织、小区公共用水、农贸市场等,不实行阶梯水价,供水价格按高于第一级、低于第二级阶梯价格水平确定。基本水价每立方米加收0.15元,即综合水价为3.21元/立方米,其中基本水价为1.91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为0.85元/立方米、水资源费为0.40元/立方米、城市附加费为0.05元/立方米。

  非居民超计划(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

  此次水价改革还对非居民超计划用水进行了价格规定,使用城市自来水的非居民用户超计划(定额)用水按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的3倍收取。根据《日照市水价改革方案》,使用原水的用户超计划(定额)累进加价征收水资源费,具体标准:超计划10% 以内(含10%)部分,按照水资源费标准1倍加收;超计划10% 至30%(含30%)部分,按照水资源费标准2倍加收;超计划30%以上部分,按照水资源费标准3倍加收。

  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按最底限上调

  据了解,此次水价改革方案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价格进行了调整,均按最底限上调。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每立方米分别上调0.15元,即居民生活用水由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0.85元,其他用水由每立方米1元调整为1.15元。执行时间为2015年10月1日。自2016年10月1日起,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将由每立方米0.85元调整为0.95元,其他用水由每立方米1.15元调整为1.40元。

  记者 张永平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