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审计厅解读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
2017年9月,山东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11月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对完善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制度作出全面规划和部署。省审计厅企业审计处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读。
问: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有什么重大意义?
答:主要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山东作为经济大省,国有企业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重大成就,国有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历史性贡献。二是国有企业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国有企业审计的重要性。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是宪法及审计法等法律法规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201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若干意见》,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我省的国有企业资产规模较大,市级以上国资委管理的企业有几百户,资产总额达几万亿元。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含国有金融机构)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实施意见》,对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加大境外国有资产审计力度、完善审计工作机制、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等作出了具体安排,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省各级审计机关和广大审计人员一定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坚定自觉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聚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和我省加快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依法忠诚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折不扣地把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问:实施意见出台前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是怎样开展的,取得了哪些成效?
答:自1983年我省审计机关成立以来,就对国有企业开展审计。省厅审计的第一个项目,就是从济南人民商场财务收支审计开始的。从30多年的情况看,企业审计单位数量占全部审计单位数量的比重有14年达20%以上,其中6年达40%以上。这些年,国有企业审计围绕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经历了由严肃财经法纪为重点,到以资产负债损益审计为重点,到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再到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为中心的发展历程。主要是:
20世纪80年代初期,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逐步铺开,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不断扩大,但一些企业自我约束机制不健全,违反财经法纪的现象比较普遍。这一时期的企业审计,主要是开展查错纠弊式的财务收支审计、行业审计,以及“企业承包经营”审计等,促进企业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党的十四大明确了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适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新形势,1993年颁布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审计监督规定》,审计重点转向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合法和效益,监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在这一阶段,以1999年《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颁布为标志,国有企业审计从查错纠弊为主的传统财务收支审计,逐步转向以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审计为基础,以经济责任审计为重点,以“摸家底、揭问题、促发展”为主线的路子,围绕企业会计信息、重大经济决策、内部管理和遵守财经法规等,客观评价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促进企业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重点审计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有关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经济管理和监督职责情况。之后,按照《规定》和《实施细则》要求,重点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企业发展战略制定和执行,有关目标责任制完成,“三重一大”决策事项,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缴,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和运转,履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等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国有企业审计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以维护国有资产安全,促进国有企业科学发展为目标,不断加强对国有企业资金、权力和责任的审计,通过对国有企业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的审计,促进政令畅通;通过揭示和反映国有经济运行中的风险隐患,维护国有资产安全;通过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揭示问题、分析原因和提出建议,促进深化改革;通过加强对国有资产运营相关权力和责任的监督和制约,促进健全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通过全面监督国有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促进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建设;通过揭露重大违纪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问:实施意见对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答:意见的核心要求:一是围绕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和国有企业、国有资本走到哪里,审计就跟进到哪里,不留死角;二是完善审计监督体制机制,改进审计方式方法,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到位;三是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作用,促进党和国家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在国有企业贯彻执行,促进国有企业深化改革,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做强做优做大,为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意见还强调,坚持依法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宪法、审计法及山东省审计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揭露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重大违纪违法、重大履职不到位、重大损失浪费、重大风险隐患和重大破坏资源环境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反对腐败,依法揭露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失职渎职、贪污受贿、利益输送、内幕交易等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客观求实,审计工作要自觉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正确把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后果,审慎区分无意过失与明知故犯、工作失误与失职渎职、探索实践与以权谋私,以是否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改革方向作为判断标准,客观作出结论和处理。
问: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对象有哪些?
答: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的具体对象包括:一是国有独资企业;二是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50%以上的企业,以及国有资本占企业资本总额比例不足50%,但是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实质上拥有控制权的企业;三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四是国有资产相关监管机构。
问:近期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重点工作是什么?
答:一是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深化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审计监督的要求,大力推进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境外投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全覆盖,利用5年时间对全省纳入审计范围的审计对象至少审计一次,做到应审尽审、有审必严,推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问责到位。二是审计机关要加强项目统筹谋划,健全完善审计对象数据库,区分国有企业的功能类别、资产规模和战略地位等因素,确定重点审计对象和审计频次;科学制定审计中长期工作规划和审计项目计划,将各级审计机关所有境内、境外审计(调查)项目纳入全省审计项目计划,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省级审计机关发挥管方向、管大局的“车头”作用、宏观把控,市、县两级审计机关增强内在驱动力、微观跟进。三是逐步健全完善经常性审计机制、境外国有资产审计监督机制、大数据审计工作机制、内部审计监督机制、审计机关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机制、审计查处问题整改及责任追究机制等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