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审计局三项制度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规范开展

27.07.2017  14:03

为有效缓解经济责任审计任务重与审计力量不足的矛盾,提高经济责任审计的主动性、科学性和效率性,近期,泰安市审计局出台了几项制度保证审计任务落实完成。

一是建立参审科室对授权项目分工督导制度。印发了《关于2017年度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授权审计项目开展督导工作的通知》,成立了协调工作组、确定了督导联络员,明确了工作职责,保障了授权项目的有序推进和顺利实施。

二是印发市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项目操作规程制度。编写了《市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项目操作规程》。对机构较小、资金量较少、距离上次审计不满1年的C类项目单位的领导干部试行开展离任交接审计。结合该市实际情况,从通知书的起草、现场审计具体内容、交接表每一项的填列,交接报告的撰写,交接程序等每一步、每一个环节,都进行了认真地研究和探讨,形成了较为简洁合理的交接方式,大幅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是制定了统一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和报告参考格式。针对各乡镇审计点多面广、内容复杂的情况,为使审计内容重点突出,审计实施操作规范,审计报告格式统一,编写了乡镇(街道)党委书记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方案、审计报告、审计结果报告参考格式,保证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规范开展。(侯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