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黄岛区审计局不断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18.09.2014  18:48

今年以来,青岛市黄岛区审计局紧紧围绕西海岸新区工作中心,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提高质量、深化发展”的工作思路,明确了2014年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几项重点,推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深化发展。

一、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组织领导,增强审计工作的监督质效。进一步增强联席会议在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等方面发挥的作用;通过改进和完善工作机制,突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各部门的职能特点;加大对重点部门、重点单位、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审计,及时通报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及金额较大、性质严重的案件,加大经济责任追究和整改督查力度。2014年计划安排重点对73位领导干部进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履责绩效,推动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办法和奖惩机制。

二、加强法制化和规范化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在两区合并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充分考虑与机构合并相衔接问题,加快两局合并后的业务融合统一和机制创新,积极开展业务流程再造,集中梳理编制审计工作细则,将以往双方在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融入其中,做到操作规程统一、业务文书统一、执行标准统一、法制审理统一、岗位职责统一的“五统一”,为有序推进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三、加强审计工作方式的创新建设,不断提高审计工作效率。针对区直部门整合带来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数量大幅提高的情况,区审计局积极研究应对措施,不断创新方式方法,首次开展以交接审核的方式完成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提高审计工作效率。2014年,共择取9个单位资金规模小且没有下属单位、管理较为规范或距离最近一次经济责任审计未满一年的单位作为审计对象,适当简化必要的工作流程,同步规范《交接审核通知书》、《交接审核报告》、《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等书面材料的格式、要素和内容,确保交接审核工作质量。

四、着力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内容。在不断扩大审计覆盖面的基础上,突出对重点部门和重点单位的领导干部审计以及对重点事项和重点资金的审计,并将各部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作为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加大对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等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充分关注领导干部履职履责情况及廉洁自律情况,客观评价领导干部利用公共资源履行职责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不断健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依法行使权力制约和监督。

五、积极开展村居经济责任审计,不断深化经济责任审计成效。2014年区审计局积极创新村居审计工作机制,着力推进村居审计,重点选取9个村居开展了书记和主任捆绑式经济责任审计。审计中重点关注村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收入支出情况,村(居)改造和征地补偿款的兑付情况,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情况以及涉农政策落实到位情况,进一步加强对村级财务的监督管理,促进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落实。  (龙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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