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审计局出台四项办法强化审计业务管理

03.07.2015  16:15

近期,淄博市审计局制定、修定了《审计结果执行工作规程》、《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追究办法》四项办法,使审计业务管理体系更加完善,业务管理流程更加科学。

审计结果执行工作规程》,从审计机关内部审计结果文书的交接、送达、登记管理,审计结果执行、督办、汇总及报告进行了规定,规范了审计机关内部审计结果执行的流程,确保被审单位根据审计结果进行整改和落实。对被审计单位逾期未执行审计决定或重要审计事项没有整改落实到位的或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制订了相应的措施。《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试行)》,对审计机关内部移送处理事项的分工、需移送的具体事项、向何部门移送、移送的原则、移送文书的格式、移送事项的落实予以明确。修定后的《审计项目质量管理办法》将现有的科室全部纳入控制管理流程中,使科室职责清晰明了,有条不紊。《审计质量岗位责任和追究办法》,明确了每个岗位的责任,对审计质量责任追究从10个方面做出具体的途径和方式,并对质量责任的认定和追究程序,质量责任人处理的形式进行了重新规定。(王翠芳 郝立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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