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审计局出台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规程
为规范建设项目的跟踪审计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日前,临沂市审计局出台了《临沂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规程》,从审计对象、审计程序、审计内容、审计方法等方面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跟踪审计作出规范。
一是明确了审计依据。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应以国家、地方及有关部门基本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办法为审计依据。被审计单位或者其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制度、章程、决议及相关的合同、协议,不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可以作为审计参考依据。针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特点,有关业务规范和经济技术标准(或指标)、公允的市场价格等也可以作为审计依据。
二是明确了审计程序。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时,应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要求开展工作,在审计前应编制建设项目跟踪审计实施方案,并按法定期限向主要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在审计实施阶段定期或者不定期地提出意见和建议,出具建设项目跟踪审计意见单,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
三是明确了审计的重点内容。在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重点审查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等文件是否齐全,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和房屋征收许可等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建设项目征地或征收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标准。在建设项目实施阶段,重点审查履行合同、项目概算执行、内控制度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建设资金管理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情况等。在建设项目竣工决算阶段,重点审查工程结算和工程财务资料,工程库存物资的财务处理是否合规,待摊投资和建安工程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建设期间收入形成的真实性及处置的合法性,建设项目交付使用资产、尾工工程及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情况等。
四是明确了审计方法。在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要做好审前调查和各项衔接工作,掌握并监督项目前期准备阶段的相关情况。实施定点跟踪审计的项目,应搞好重点环节分析,并结合项目具体情况确定审计内容和方法。应与被审计单位建立有效的沟通制度,并深入施工现场实施跟踪监督,及时了解项目进展情况,收集、掌握相关情况。(伏盛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