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水县审计局“四查”加大重大经济决策审计力度
为了规范领导干部权力运行,今年以来,沂水县审计局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全方位加大重大经济决策的审计力度,取得较好成效。
一、查决策制度的建立情况,看是否存在决策管理制度缺失问题。重点关注经济决策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审查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三重一大”等重大经济决策管理制度,制度是否明确了需要民主研究、集体决策的重大经济事项以及决策失误责任追究等内容。
二、查决策内容是否合法,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经济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等问题,是否存在违规决策、越权决策等问题。重点关注有无违规构建楼堂馆所,招商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有无盲目上马淘汰落后产业和高污染项目。决策项目的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标投标、环境影响评价、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建设程序和生产许可、工商注册等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三、查决策程序是否合规,看决策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过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是否严格做到了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点关注决策事项事前是否经过可行性研究,是否坚持重大决策事项专家咨询、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者社会听证、风险评估等制度。是否坚持民主研究、集体决策制度,是否存在违反程序越权决策、盲目决策、擅自决策等问题。大额资金支付、固定资产的购建和处置,内部重要制度的形成等重大决策的决策过程是否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没有说明没有严格执行决策程序。
四、查决策执行是否有效,看决策事项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等预期目标是否实现。决策执行过程中的有关监督和保障措施是否有效。对于决策不当或是决策失误造成的项目效益低下、国有资产(资源)严重流失或者损失浪费、严重影响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或部门单位事业科学发展等问题,是否严格按照决策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问责和责任追究。(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