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兴县审计局着力加强审计项目整改落实
为加强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力度,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扩大审计成果运用,提高审计执法效果,博兴县审计局坚持“整改不到位,审计无成果”的审计理念,狠抓审计整改,强化审计督办,进一步发挥了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是落实审计整改报告制度。每个审计项目实施结束后,针对被审计单位存在的问题,都要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和建议,要求被审计单位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履行财会工作的整改责任,整改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将整改结果以正式文件报告县审计局。对不报送整改报告,推卸责任,甚至庇护违规违纪行为的单位负责人和责任人,报请有关部门予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是落实审计整改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巡回检查、跟踪督促,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在跟踪督促过程中,重点关注相关单位改进管理、抓好整改、完善机制、制度等。对于被审计单位未执行审计决定或整改不认真、不彻底的、措施不力的,除了当场要求整改外,还要纳入审计整改重点监控范围;对于整改中存在较大问题的,提请县政府进行督查。
三是落实审计整改台账和审计整改信息库制度。对各被审计单位、部门审计查出问题进行归档,建立审计查出问题资料库,并将审计整改情况梳理归纳,录入审计整改信息,完善审计整改信息系统,建立审计整改流程。对整改内容、完成时间、达到效果等具体内容进行登记,努力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审计组长直接管的整改责任,促使审计整改落实彻底到位,保证了落实一项,注销一项的整改效果。
四是落实审计整改问题汇报制度。将审计中发现的风险隐患、重大问题及具有普遍性、苗头性问题等重要事项,及时、全面、如实地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使县主要领导及时、充分了解相关部门、单位在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力促相关部门、单位狠抓整改、建章立制,切实纠正和改进存在的问题。
五是落实审计回访制度。为防止违纪违规问题屡审屡犯,切实提高审计质量,巩固审计成果,确保审计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县审计局努力加大审计回访力度,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及有关责任人、有关经济事务处理是否到位、整改措施是否适当、内控制度建立完善等情况,促使审计整改效果的最大化。(池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