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审计强化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成效好
近年来,乳山市以“责权统一”的理念统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强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问责机制,改变了以前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屡查屡犯、责任不明、对事不对人等现象,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成果,强化了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围绕部门负责人履职的过程和结果落实责任。审计部门以部门财政财务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效益性为主线,有针对性地探索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性质、不同地域特点、不同部门经济基础的领导干部具体审计内容,做到既注重任期、任中等常规审计,又注重一事一议的专项审计;既关注履职过程,又关注履职结果;既关注经济效益、也注重社会效益,保证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地体现部门负责人的履职情况。
二是依据部门职责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状审查责任。审计部门将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发挥部门职能、完成岗位责任制情况做为审计报告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并用简炼的语言、翔实的数字在审计评价中予以中肯地反映,以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的质量和决策价值。重点做好四个关注:即结合罚没款收缴情况,关注执法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发现执法单位是否存在行政不作为的现象,是否存在利用执法权自由裁量及权力寻租等问题;通过延伸下属企业及项目实施单位,关注资金管理部门的项目审批权,审查项目资金是否按规定用途使用,并真正实现惠民和发挥扶持发展的目的;将部门收费情况进行单位间横向比较和年度纵向比较,关注行政管理部门的行业管理权,防范和杜绝部门在实施管理权过程中出现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等行为;结合国有资产的取得、使用和处置的情况,关注资产管理部门的资产管理权,审查国有资产的取得、占有、使用及处置是否合规,国有企业收益是否真实、收益分配比例是否合理等,并使用资产保值增值率等具体指标进行评价,督促部门更好地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
三是建立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度履行监督责任。成立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任副组长,纪委(监察局)、审计局、财政局、地税局、人社局及编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作为问责的主体,定期召开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听取审计机关对部门负责人经济责任情况的汇报,对主管责任、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问题性质进行确认并研究问责具体方案,确保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为干部监督管理和经济发展目标服务。
四是成立审计与纪委(监察)、公安、组织、信访、检察等多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严肃追究责任。一方面,完善审计公告制度,扩大审计信息披露的范围、提高审计信息披露的深度,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更有力地对部门责任进行问责。另一方面,组织部门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人事档案,把审计结果作为考量干部德才的重要依据,对在审计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组织谈话、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按规定给予免职、责令辞职或降职、撤职处理。第三,建立审计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联合办案制度,对触碰法律底线的干部,不姑息、不迁就,坚决按规定移送处理。近年来,通过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部门监督、组织监督、法律监督相结合的方式问责,已先后对4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处罚,对3名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组织谈话,对1名同志予以调离处理,向司法纪检监察移送案件6件,移送处理8人,在干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孙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