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审计组加强现场审计风险控制的思考
桓台县审计局 伊清华
《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要求审计监督实现全覆盖,随着审计“扩围加压”的转型期来临,审计风险也日益凸显。审计组是审计风险控制的首要主体和前沿阵地,在多年的审计经验中,笔者总结了以下防控审计风险的要点:
一、明确审计组长职责和权利
审计现场单位为审计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审计组长必须加强审计项目实施的现场管理,规范审计组及审计人员的行权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审计质量,严肃纪律,防范风险。
要落实好审计组长责任制,必须赋予审计组长一定的权限。除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提供资料权、审计检查权、调查取证权、采取强制措施权等,还必须具备以下权力:一是审计组的选人权。审计组长在选择审计组成员时要考虑知识结构、审计能力,审计机关领导在部门人员统筹调配的基础上应充分尊重审计组长的选择。二是分工权。在审计实施过程中,审计组组长根据审计组成员的个体情况,扬长避短,安排好全体审计组成员应承担的具体事项。三是检查、复核权。审计组组长除对审计组全面负责外,还应有检查、复核审计证据和审计工作底稿的权力,以保证审计证据的客观性、充分性和合法性,从而达到防范和降低审计风险的目的。
二、定岗定责覆盖审计全过程
除了审计账簿、凭证及其他资料外,审计现场要注重全过程的管控。具体措施可以归纳为“五个一”工作制度。一是建立审计项目工作日志,按日期及事项记载审计组审计实施过程的情况;二是确定专人分析审计情况,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分析和判断;三是确定专人复核审计资料,负责对各类审计取证资料的现场复核;四是确定专人负责审计项目总结及成果转化,审计项目结束时撰写相关审计专题或案例;五是确定一名廉政监督员,负责对审计组及其审计人员执行廉政纪律情况的监督和反馈。以上五项工作必须定人定岗,确保责任明确。
三、规范审计范围和事项
审计人员对审计项目范围内的单位或者事项开展外部调查时,不得偏离审计目标、不得借外部调查的名义调查了解与审计项目无关的事项。依照法定权限、程序和要求获取审计证据,不得片面收集证据,不得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审计证据。
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每一审计事项,审计人员均应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真实、完整记录实施审计的主要步骤方法、取得的审计证据名称及来源、审计认定的事实摘要以及得出的审计结论等。对经审计组审核需补充审计证据或者修改审计结论的底稿,审计人员应当及时补充完善。经审计组审核后修改审计结论的,原工作底稿应当附于审定的底稿之后一并留存归档。
四、规范违法违纪问题核查
对涉嫌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的核查,审计组应当持续、重点关注,及时集中精干审计力量实施,并严格控制知晓范围。遇有被审计对象违反法律规定,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或者提供的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拒绝、阻碍检查等不配合审计工作的情形,审计组应当积极协调沟通,要求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改正,并注意收集其不配合审计工作的相关证据。经协调沟通仍无法解决的,及时报告,依法采取措施。
五、重视审计风险的预防。
发生以下五种情形,审计组要及时采取措施回避审计风险和廉政风险:一是审计人员存在可能损害审计独立性的情形而未主动提出回避;二是审计人员私自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接触;三是正在查证的重要事项被无故拖延或者隐瞒不报;四是审计组的工作秘密被被审计单位人员知悉;五是被审计单位通过各种渠道说情公关等。
六、严格责任追究措施。
发生以下九种情形,将被追责:一是不严格执行审计实施方案,擅自减少审计内容或者超出项目审计范围进行外部调查及取证的;二是须提交审计组会议讨论或应当请示汇报事项无正当理由不提交、不报告或擅自处理、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的;三是审计发现应收集审计证据并编写审计工作底稿的重大违法违纪违规事项而隐瞒不写、不报的;四是须两人以上共同参与的事项擅自单独实施的;五是违反现场工作纪律,不服从管理的;六是重要资料或者设备管理不善,造成损毁或者丢失的;七是与被审计对象工作交往或沟通协调时言谈举止失当、行为失范,影响审计形象的;八是向被审计对象通风报信、出谋划策,帮助其阻挠、拖延审计工作;九是违反机关纪律规定和派出审计组廉洁从审规定的。
审计风险形成的原因是复杂的,涉及审计主体、审计客体和审计环境等多方面因素,只有牢固树立风险观念,恪守应有的谨慎与合理的怀疑,才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审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