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山东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

24.07.2015  23:55

  7月20日上午,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济南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姜异康主持会议。会上,省文化厅厅长徐向红向大会做了省政府关于《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的说明。全体会后,副厅长李国琳按照会议要求以新媒体形式作关于《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情况介绍。

  7月23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对《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草案)》进行分组审议和专题询问。省文化厅党组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处室进行认真组织和准备,高质量完成专题答询工作。

  与会委员们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讨论,对《条例(草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非遗立法及时必要,意义重大。起草工作扎实认真,文本思路清晰,内容措施有力,地方特色鲜明,契合山东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和长远发展目标。李国琳副厅长、司兆德副厅长及非遗处、科技法规处、省非遗中心负责同志等参加了分组审议,听取了相关意见和建议,现场解答了委员们的专题询问。

  下一步,我厅拟定于27号会同省人大法工委、教科文卫委、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召开改稿会,根据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广泛征求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进一步进行完善提升。

  预计今年9月《条例(草案)》将进行第二次审议。